洞口县背篓人家设“杀人门”,三岁小儿脚筋惨被割断
我叫李小琼,我们一家六口于2017年7月8日中午在洞口县背篓人家吃饭,吃饭途中三岁的儿子跑到门口去玩,老公和姐姐去门口找他回来,谁知门跟着后面弹过来,小孩脚筋被锋利的门角当场割断,现已在洞口县人民医院动了手术,医生说以后可能将无法像正常孩子一样,家里七十岁的爷爷听到孙子突遭横祸,气得晕倒在地,现还在医院急救。现事情发生已有六天,背篓人家至今不仅没有任何处理措施,而且只在我们的再三央求下象征性地来了个人,到目前为止,一分钱都不愿支付,也没人来管事,还说主要是我们顾客的责任,没有任何诚意。他们的门十分锋利,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任何人在那样的情况下都会受伤严重,这是明显的推卸责任。我们一家人碰到这样的无良商家,真是欲哭无泪,爷孙两人躺在医院无人问津。我们恳请社会予以关注,恳请大家小心这样的“杀人门”,恳请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还我孩子一个公道,也请安全监管部门重视每一处安全隐患,不要让类似意外事故再次发生在百姓身上。
伤者自己肯定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毕竟是在饭店消费时受的伤,不管是在管理上还是在安全隐患上来讲,饭店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杀人门有点危言耸听博人眼球了,至少我见过的玻璃门都是这个样子得。出于人道主义,商家应当先垫付部分医药费。但父母作为小孩子的监护人也有责任,推卸自己的责任要商家完全担责的行为也不可取。双方最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私了不可取,不通过司法途径自己达成调解协议后来反悔的事情太多了。小孩子才这么点大私了的话造成长达几十年的纠纷都有可能。
楼主说得很清楚:父母亲戚当时就在身边,这种情况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任何人此时此地此景都会受伤。门本身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怎么能说父母监护不力?!饭店理应负全部责任,惨祸发生理应楼主说得很清楚:父母亲戚当时就在现场,这种情况不能预料无法控制,怎么能说父母监护不力?!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任何人此时此地此景都会受伤!饭店理应负全部责任,惨祸发生后理应在我们也去过背篓人家吃饭,真想不到会出这样的事。仔细看,这种玻璃门的把手是钢化门,底部离地面的空隙是很容易伤人的,的确大人也避免不了的,去年媒体上就披露过这种门伤人的事情,那个门一旦在运动中撞上别人的脚跟,就会弄伤人的,背篓人家必须整改。伤害发生在别人身上,我们应该理解感受患者的心态,背篓人家应该对消费者负责。何况是你的门弄伤人?
楼主应通过司法途径处理,这种事情肯定饭店负全责
脚筋都被割断了饭店还不负责,那什么才负责?这样的店子有关部门应该立即关门整顿,如果再弄伤人怎么办?
商家要为消费员提供安全保障,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你店的设施搞伤顾客,必须要承担一切责任!
务实的建议你去找记者吧,这种事小官管不了,大官看不着~~~
2017-07-13 13:3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