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文件下发后,华容县政府从形式上安排了两台宣传车每天下乡进行宣传,要求农村乡村“禁鞭”反而对县城周边的麻浬泗,殡仪馆周围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门店不进行打击清缴,放纵监管。省市政府的通告是要求“打非治违”而没有要求农村都“禁鞭”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典型的该作为而不作为,试问县人民政府在当今加强干部工作作风的大气候下,能允许这样的政府搞有违民意的形式主义吗?
楼主所讲事情真实的话就应该质问县级领导,楼主所讲事情虚构就要自我批评,禁鞭是好事,得到了城乡老百姓点赞,但美中不足的是禁区范围太小,例如:万庾镇镇区南只禁到官州村委会以南,建议从镇政府以南(包括中心小学、镇中学、原永丰村、原益丰村、老石华公路两侧2公里暨原吴家桥、官州村等)。
希望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尊重老百姓的政府,知道就改还老百姓红百喜事燃放鞭的权利,尊重中国几干年的传统。
这是老百姓的生活,他们想放鞭炮就放。政府这种形为,典型属于蔼制老百姓的自由,剥脱人民的权利。
我觉得烟花爆竹可以限时间段燃放,而不应该“禁鞭”,不应该抹杀掉中国几千年的民俗文化。
华容地方政府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就禁止,权力大于法律,难道几千年的民俗文化就被抹杀掉吗?
烟花鞭炮是中国几干年的民俗文化,且能说禁就禁!
2017-04-07 09:19: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