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政协委员朱小波通过官商勾结把汝城县自来水公司强行霸占到手后,长期拖欠汝城县自来水公司退休职工统筹项目外养老金,自来水退休职工多年来向上级有关部反映,上级各有关部门多次交办,朱小波每次都是借故拒绝承担和支付我们退休职的统筹项目外养老金。
在此我们希望上级政府督促朱小波按照党的政策恢复和补发我们全体退休职的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维护我们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汝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长期拖欠退休职工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的投诉回复
2017年12月14日红网-百姓呼声“关于拖欠退休职工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的投诉件,我公司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汝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是2002年12月底根据县委政府改制精神,通过企业改制重组依法登记成立的新公司,而投诉人等是企业改制前即为原县自来水公司的退休人员,与改制后成立的新公司无任何劳动关系。
其次,原汝城县自来水公司已于2002年12月根据汝办[2002]39号等文件精神进行了改制注销,对原企业职工实施了“两个买断、两个脱钩”等安置(即企业与政府脱钩、职工与企业脱钩),所以原自来水公司企业职工改制后已与企业彻底脱钩,有关改制前职工的相关问题都由政府妥善安置处理。根据《合资合同》、《合资补充合同》相关条款已明确规定“由县建设局负责做好原自来水退休和下岗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不与自来水有限公司发生任何矛盾。原自来水公司员工的管理工作,由住建局负责,与自来水有限公司无关”。
第三,投诉人所反映的事项早在2013年-2014年,县维稳办、县信访局、县住建局、县人国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单位曾多次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查阅了大量政策文件依据和历史资料,并于2014年7月3日由县领导主持召开了协调研究会,提出了相关处理意见:“1、尊重历史,维护当时企业改制的决定;2、原自来水公司已注销,现自来水有限公司是重新注册的股份制公司;3、原自来水公司属企业性质,退休人员已按改制企业发放养老金,要求发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国家目前没有政策法规依据,不预支持。”
特此回复。
汝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
2017-12-13 10: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