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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医疗农合办报销时间不合理,费用不能正常报销

2018-10-18 17:54:51发布119次查看
本人于2016.11.16衡阳县西渡人民医院顺产生了小孩,准生证等所有手续都有,本人户口在衡山,嫁到衡阳县,所以无法在衡阳县报销,需要在户口地报销等费用。
于17年4月上旬去去报销住院时等费用,告知我过了报销时间,多次争取可以报销生产的费用1250元,宝宝黄疸住院费用4000元无法报销,镇上300元也无法领取。当时以为衡阳市里都是一样的,没去咨询,就此算了。后来偶遇衡阳市里农合办的工作人员,说是可以报销的,一年内都可以报销。难道只是衡山县农合办的个别行为吗?公民争取正当权益却投诉无门!
确实很不合理
2017-05-26 14: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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