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志强等人开设赌场与叶涛闹矛盾,2008年2月26日晚上,我朋友叶涛生日,在桃花仑"罗马大帝"唱歌,当晚十时许,肥仔、旦几、伟几、傻子龙、夏志强等八九个人拿砍刀冲进包厢要清理我们,被和叶涛一起唱歌的朋友劝开,之后看到情况不妙,我们下楼乘的士离开,夏志强开车堵住的士车,这时傻子龙持猎枪,肥仔、伟几、旦几等人拿砍刀围着的士就砍,我们下车逃跑,他们追赶我们一俩里路,在一个红绿灯下一陈乱砍,将我砍成重伤六级伤残。
案发后,赫山公安分局受理了该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十年,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在二审法院翻供,法院互相串通一气,录假口供,暗中指使,仅对持??的陈程象征性的处理,对砍伤我的主犯夏志强二审却以窝藏罪判处二年了难,其他的人不了了之,对砍我的旦几却成了夏志强的证人"马旦",他们都是多次开设赌场涉恶涉黑的累犯,司法机关根本没有全部捉拿严惩,让他们消遥法外,我被他们砍成重伤之残,至今没有人负责,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那时我年仅17岁,父亲去世的早,家里经济况且很不好,没有钱交医疗费,还欠下中心医院的医疗费,没有办法下,只能残忍的放弃二次手术,我强烈要求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可笑的是砍伤我的人旦几"马旦"却变成对方的证人了,我的一生被他们废了,不能帮我母亲分担家务,还有靠年迈的母亲支柱,被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法院就是对一个未成年的人,鄙视我家人不怎么懂法律一样,二审法院也没有通知我到庭,让我对他们一切都不知道??,只求人民政府为我们这种弱势的人,申张正义。
构成故意伤害罪,造成他人终身残疾.
同情.
2017-05-12 08:2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