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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利县通津铺卫生院患者卓某死亡事件的回顾

2018-10-18 15:32:57发布44次查看
关于慈利县通津铺卫生院患者卓某死亡事件的回顾
本人看到市司法所发出的这份文章有些质疑,才会发这份文稿的,发只是想陈述一下自己所经历的事实,在最终结果还没定论下来,暂不评定谁的对错。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怎样去维护自己的一些权利,在避免医闹的情况下争取自己的权益!
卓某,男性,现年66岁。身体状况一直尚好,没有什么大病在身。可以独立生活,平时喜欢打麻将来安度享受晚年生活,从生活习惯中可以看出,脑子还是不糊涂。最后见到卓某是出事当天中午时分(2017/3/1日),没想到竟是最后一别。前后没有几小时的事。
卓某有三个子女,常年都不在家。大儿子在省城打零工,二儿子是一名搞开发设计的在外地深圳一家港资公司担任开发工程部经理职务,小女儿是一名主持执业医生。卓某早年也是一名当地的家乡医生,后来并在慈利县红十字骨科医院工作过数年,死亡时仅卓某的妻子柴女士和二媳妇在家。在死亡前死者的儿女还曾电话回家询问过一些家常。短短几小时就阴阳两隔。
以下是本人对整个事件的回顾,
2017年03月01日
中午时分跟卓某的聊天内容:卓某说感觉晚上有些轻微咳嗽,子女想要他前往医院治疗,因他有买农村医保,当地要住院才能报销的,聊天时并没查觉到他有什么身体不适,还聊到准备第二天去医院,因当天下午看到二媳妇开车回家去村上一村友家送情,他当时看到有顺风便车,也临时决定下午去医院的.我当天晚上20:20左右正在同朋友吃饭聊天当时听到说卓某在医院出事了,并也赶往医院看望卓某,当时我见到的是卓某爱人和二媳妇及孙子在卓某病房悲痛哭着.这时有些邻居和朋友赶到医院,现场确实发生了一些失控,但是看到绝对没有发生大的冲突。作为家属谁遇到这种情况控制得住情绪,几个小时前人还好好的,一下子人就没了,太突然了,哪里来的医闹事故!
2017年03月02日
上午8点多最后一位直系亲属外在深圳打工的老二赶到医院,当天上午卓某的三个子女要求医院给出说法。并召开了一个会议,当时有医院、当地政府、卫生法律代表、公安干警和家属及亲属参考会议。医院陈述是卓某死于急性病发作,哮喘急性发作,在会议过程中卓某的二儿子和女儿并确认过一些家父的一些情况,比如二儿子向主治医提出的,家父进院的一些基本情况,主治医生也作出了肯定答复,问到卓某进院时与主治医生就诊时情况,卓某能行动自如、意示清晰并能自己单独完成一系列的检查等,女儿也向主治医生和当班护士问清了些卓某治疗过程。而最后医院所给出的处理结果是:第一选择10000元人民币安抚费,并尽快将尸体搬走;第二选择,家属可以起诉医院并尸检。家属都是农村出生不愿意在亡父身上动刀,比较排斥尸检。家属难以接受医院的不合理解释和10000元安抚费,第一次协商失败。在整个过程中医院始终没有对事件进行积极的汇报和安抚家属,而是在家属的追问下做出了零碎的回答以及“有问题找政府”的惊人语调。家属感到很是气愤,人是死在医院为什么要找政府?同时当天慈利县属的特警部队到达现场,头戴钢盔手握盾牌作势防止家属医闹,家属等待政府部门的进一步协商,等待从上午一直持续到下午,因各方领导迟迟不到位。情绪激动的家属将一副空的宾馆推到了住院楼下,准备将尸体放入其里。在这个过程中家属大儿子和特警发生了冲突,短暂冲突后家属和冰棺被挡在住院楼楼外。家属和特警僵持着目视对峙,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伤亡,子女中有两人受过高等教育,在事件中整个过程中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始终没有发生任何冲突事件。所谓的纠结100多人闹事完全是无稽之谈,在整个过程中围观群众确实较多,这也因为医院地处镇上街区,导致很多群众围观。
下午天已快黑,各方领导终于到齐。司法部门到位后封存病例等文件,政府部门通知家属开会协商,参与的有地方政府代表、派出所代表、县卫生局代表、医院代表、家属代表。在协商过程中医院给出的处理方案任然是:第一选择, 10000元人民币安抚费,并尽快将尸体搬走;第二选择,家属可以起诉医院进行尸检。家属的想法是希望自己的种种疑问,医院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病例诊断与之前主治医生及当班护士口述的和协商时拿到手上看纸质版不一致?为什么死亡原因前后描述也不一致?为什么当班护士和交接班护士描述的执行记录也不一致?最终第二次协商失败,家属和特警守在医院一整晚,之后的整个工程中未发生任何冲突。
2017年03月03日
医院及派出所通牒请家属尽快将尸体搬离医院,下午14:00将进行强制清场。经过协商家属决定走司法程序,家属为了查清死因的真实情况,家属并向在场各位领导申请省级司法鉴定机构来做,通过在场领导向上级汇报后,允许并同意家属走省级司法鉴定机构联同县级法医及县卫生局共同监督来完成尸解和取样;在派出所工作人员协助下从医院监控系统中抽取事发当天15:00—22:00之间的医院有关区域的视频文件。尸检申请批准后,下午13:00左右尸体运往县殡仪馆暂存等待第二天尸检,在整个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冲突。
让人很生气的是:为什么作为政府机构发文如此不严谨文稿?发文不审核吗?死者明明是2017年03月03日被家属移出医院,为什还要说是在医院多待2天?事发时间都不客观,发文的其他内容怎让人民群众信服?
以下是张家界市司法局发文请参考http://sfj.zjj.gov.cn/govmach/sfj/20170321162902.shtml
《讲法律树规矩,慈利县医疗纠纷化解步入新轨道》
我只是 ̄个老百姓,说说我的看法,每年学医学子两千万人次,而进入实际工作中的仅五六十万人次,就你们所说的什么法律,医闹,杀医,将来就不是治疗死亡,而是没人治疗,没人抢救死亡,无论是学法的,病者家属,包括医卫工作人员,都应理性面对,最重要在人性方面还应有个情理!!
不知道发帖人的目的究竟想怎样,但就内容来看,只想简单问问发帖人两个问题:一楼说得有理,我们都是百姓,我们当初的纯朴和忠良难道都要让这所谓的法律泯灭我们最启码的人性吗?现在稍微大一点的病村医不治,乡镇不治,拖来拖去就是怕闯祸,惹不起,愿躲。可最终我们自己想明白一个结果没有:病人耽误治疗算谁的,本来能治变成无药可救又算谁的啊!可恶的金钱社会竟然把人类变得如此不堪一击!醒醒吧!
2017-03-23 1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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