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解决财富一号诸多问题的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茶陵县财富一号的业主,因财富一号小区开发商——攸县中盛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公司),修建违章建筑,乱收费,不负责任乱作为,以及相关政府单位的不作为!导致我小区存在诸多乱象,
财富一号小区,由中盛公司开发建设。购房合同约定于2014年12月31日交房,但因各项工程施工、验收未到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到来时,中盛公司并没有依照约定书面通知业主交房或延期交房;而是采取单独做工作,谁愿意接收房屋就提供便利的方式,引诱业主装修房屋。正是中盛公司这一不负责任的行动,导致今日诸多乱象的发生,具体有如下:
一、至今为止,中盛公司未按合同要求书面通知交房,并且也没其它任何形式通知交房,未按合同约定补偿相关业主的延期交房违的金,并且违规代收每户业主交费用二万多元,全小区五百多户,共计约一千多万元,大部份未提供票据,每户收了可视门铃费,门铃也未安装。希望领导能够责令相关部门彻查到底!
二、中盛公司私自改建地下车位。因小区没有统一交房,虽有部分业主装修、入住,但没有形成有效组织。中盛公司为增加收入,乘机于2016年上半年,将原规划的149个地下停车位,通过修建隔墙,改建成99个车库,再加装门锁,出售给他人作仓库使用。中盛公司将地下停车位改建成仓库,这种现象在茶陵县区域内绝无仅有;这样既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又严重影响了地下停车库作为人防工程,发挥其效用。
二、中盛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利益。其一,向每户业主收取1000元,安装可视门铃;但现今已有400多户业主入住,入住率达到80%多,仍然没有安装该门铃。其二,楼房楼顶、外墙漏水不予维修。小区3、4、5、6、7、8号楼,这6栋住宅楼每栋楼顶、外墙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水现象;根据相关规定,中盛公司作为开发商,应当在向业主交房的最初五年内,负责维修这些项目。但中盛公司屡屡拖延,给相关业主生活造成极大困扰。
三、中盛公司聘请的前期物业公司(即话蝶物业公司),管理缺位,导致秩序混乱。首先,为使业主接收房屋,中盛公司授意花蝶物业公司放任部分业主肆意改建设施。
其一是,6、7号楼两门面房业主,私自在其一楼门面房内,开挖地下室做仓库,面积多达数十个平方,严重危机房屋安全,投诉至规化局,而规化局和物业公司并未制止处理。
其二,部分早期装修的门面房业主,任意侵占公共区域绿化,修建设施,屋顶违法加层搭建铁棚,物业公司及相关单位不予阻拦。
中盛公司未妥善处理与花蝶物业公司的关系,导致后者中途撤离,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其一,业主交纳的装修押金,没人退付。
其二,电梯无人维护,数年未检测;时常发生故障,闭锁业主在电梯间。
其三,排水管道堵塞,无人疏通,导致污水遍地。
其四,原设有的消防通道更改成门面出售。(5.6.7.8栋)15层的小高层建筑,设立的消防连廊逃生通道被开发商赠送给业主当阳台使用隔离。消防的消防设施系统严重损毁,缺乏消防灭火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关于以上事件一直以来业主多次找到县消防大队,物价局,住建局,房产局,规划局,县信访局,省信房局投诉,均未得到满意答复,最让人可笑的是甚至连财富1号的行政归属社区都没有,以至小区业主办理事情走遍相关社区,都说不归他们管,要社区开个证明,都找不到相对应机构。难道财富一号是个烫手山芋,还是另有隐情,没人愿管,没人管的了吗?
尊敬的领导,我小区存在诸多问题,远不止上述所列;部分问题确系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义务,部分属于相关部门不作为,其间牵涉多个单位协调。难道我们小区的事真的就没能能管吗?我们深信人间只有天理在!因此,经我们慎重考虑,唯有向贵领导汇报,才有解决的希望。在此,特汇报上述情况,万望能抽出宝贵时间,予以帮助解决。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反映的“未按照合同约定书面通知业主收房”的相关问题。中盛公司认为已依法、依程序将房屋全部交给业主,并已给业主办理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
2、关于反映的“私自违法违规改建地下室”的相关问题。地下室系由中盛公司出资建设,地下车位面积未算入公摊面积,中盛公司按照规定,对地下室进行建造、改造,现各项指标都合格,消防设施齐全,且经过消防验收设备。
3、关于反映的“未按约定可视门铃”的相关问题。可视门铃安装设备大部分已发放给每位业主,因业主装修等问题,准备在大部分装修完工后统一安装。
4、关于反映的“电梯未能维修”的相关问题。已出具电梯检修报告,电梯质量合格,并正常运行,质检报告已交至业主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经我局物业办工作人员多次联系财富一号业主委员会及伟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就有关事宜进行双方协商,由于双方各持不同意见,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为了化解矛盾纠纷,我局决定端午节过后,邀请中盛公司和财富一号业主委员会代表,尽量通过协商来解决争端事项。如到时实在调解不了,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茶陵县房产管理局
2018年6月11日
尊敬的房产局领导! 首先感谢你们的回复和关注, 首先攸县中盛公司是否合法交法,暂且不追究,你们去业主中走访便知,但中盛公司收业主的代收费用发票是否全交于业主了呢? 地下车库属于小区配套设施,这个应该没错吧,怎么能随便不顾安全,并在消防验收后不征得业主同意把149个敞开式停车位隔成99个封闭式车库出售呢?消防验收还合格吗,具我了解,消防验收合格是在没改之前吧! 可视门铃即然收了费,现大部分业主及业主委员会要求接通使用,为什么不能开通,有什么理由一拖再拖呢?目的何在! 至于电梯验收合格证,不是说交了给谁,按规定应该张贴于电梯之内吧! 希望贵局彻查事情真相能帮业��解决实际问题为谢!
1.关于未按规定交房:开发商在超过交房合同2年多的时间,再以欺骗的手段要业主装修,未支付一分钱违约金。 2.私自建地下室的问题:是6栋和7栋两户商户业主,在自己铺面下私挖地下室做仓库,存在安全隐患。 3.装门铃的问题:我们已经入交了1000元可视门铃费,现在已经入住了4/5的业主,难道要全部注满才可以装吗? 4.开发商把地下车位改成仓库出售,茶陵还是政府部门哄老百姓就是哄小孩一样,用心良苦!
2018-06-06 21:1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