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劳动就业局职工失业保险所就你们不负责任的回复,我简单说几句。一定要讲竟实事求是,不知道是你们的业务水平差,还是为了什么目的,这样的断章取义,不不负责任的回复,我只能说,你们业务水平太差了,可以回家去奶孩子去,按照我们双峰县粮食局改制方案我们粮食职工不是自己申请与粮食局解除合同,是政府把我们买断,给以我们一定的经济补偿,请注意,不是你们所说的,我们是自己和粮食局解除合同,自某出路。是政府强制买断我们。请问你们有谁自己愿意和单位解除合同吗?你们会吗?依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款三条是这样的;【(三)实行经济补偿,搞好减员分流。国有独资或控股的粮食企业要按照经营业务量和正常赢利水平,合理定岗定员。对企业现有职工实行“先全员下岗、后竞聘上岗”,对竞聘上岗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对下岗后未被聘用的职工,要有妥善的安置方案,在结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历史欠帐之后,依法有偿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生活安置费。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职工,在领取经济补偿金之后,可享受失业保险;领取一次性生活安置费的职工,视同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对职工应得的补偿金,可一次性付清,也可经职工同意后转为个人股份。依照【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在职人员本人申请自谋职业,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后,按照国家或者省、市(州)人民政府的规定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的,自谋职业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请你们睁开你们的眼睛看清楚点,看仔细点,不要随随便便的不负责任的回复,不要断章取义,假如你们看不懂,就请你们最去学校重新读一个初中,读懂了,最在这里回复。
双峰县劳动就业局回复关于对原粮食局下岗职工的失业保险金为何不能领取问题的答复。可以讲是把党性和原则于不顾,断章取义,混淆视听, 他们所提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37号)只取后一段话,不取全断,现全断如下:(三)实行经济补偿,搞好减员分流。国有独资或控股的粮食企业要按照经营业务量和正常赢利水平,合理定岗定员。对企业现有职工实行“先全员下岗、后竞聘上岗”,对竞聘上岗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对下岗后未被聘用的职工,要有妥善的安置方案,在结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历史欠帐之后,依法有偿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生活安置费。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职工,在领取经济补偿金之后,可享受失业保险;领取一次性生活安置费的职工,视同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对职工应得的补偿金,可一次性付清,也可经职工同意后转为个人股份。
双峰县粮食企事业改革实施方案中第三条安置补偿办法,第一小条,全县粮食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实行整体性经济裁员,职工在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以粮食局下岗领取的是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而不是所谓的一次性生活安置费。应该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所以双峰县劳动就业局完全是断章取义而已,而且在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的湘劳[2004]239号文件中第一条,一次性安置费是国家为支持国有企业减员增效而实行的一项特殊政策,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前提是职工自愿申请自谋职业。请问粮食局下岗职工有谁是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都是被逼下岗,过着最底层的悲惨生活。所以请双峰县劳动就业局职工失业保险所
正视事实,尽快依法依规把娄底市劳动局早就划拨下来的粮食局下岗职工保险金发放到位。否则我们将依法向上级控诉,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2017-03-31 20:5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