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科头乡岩下村村主任袁志洁贪污受贿、虚报冒领国家财政资金贪污扶贫款的举报信
湖南省纪委、娄底市纪委、新化县纪委的领导:
您们好!在百忙反腐工作中,给您添乱了。我们是新化县科头乡岩下村的全体村民,举报我村村主任袁志洁违法乱纪等行为。现将其腐败行为整理给领导讲述如下:
一、职务由来及工作作风的问题:
袁志洁基本属于“文盲”,是由原村支书袁锦吾私授“村副支书职务,并顺势建立了相关利益团体。
2011年,我院河里的砂石资源个人私自卖给高铁工地,收入进入了自己的腰包,并没有上交科头乡农经站,强壮自己的经济势力。后来高铁的技术员说质量不合格,他两口子把小车停在马路中间,让所有的车辆不能通过,过了很长时间,有人去派出所报案,无恶不作,大骂警察,被拘留了10多天,后来找关系保了出来。
2014年换届选举,依靠原村支书袁锦吾,残余势力,内部操作和金钱买票的方式当选村主任,强壮了势力;今年2016年9月,他没有开村委党员和组长会议,私自把岩下村十八个组长全部换掉,分成了六个院,所做的行为为滥用职权,安排了下去,第一个是给表妹夫,另外两个是党员,其他几个就是他父亲的徒弟。
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党的民主原则,我们岩下村民,在这个新社会还受到压迫和剥削这种现象;承袭袁锦吾不良作风,常自作主张、弄虚作假;上任以来无恶不作,“自立为王”一手遮天,欺压群众。
二、贪污、虚报、挪用工程款的问题:
1、2015年岩下小学改建工程:项目资金74万元(其中拨款60万、村民捐资14万元):既没召集村党组长开会,也无公开招投标;直接由村主任袁志洁等三个村领导承包。建筑面积约500平方,按国家造价标准和我县材料市场实情,预估砖混结构500-800元/平方,预估最高总价40万元;2016年3月4日,组织召开党员、组长会议,即无预算和决算,空口说该工程亏本20万,并且他将在村里其他资金里抵扣这20万。群众捐款14万元,即没有开发票,也没有出榜,变相贪污。
2、岩下小学操坪围墙工程:2016年7月26日,国家拨款13万,又没有召开群众会和党员会,没有招标,直接由袁志洁个人承包,没有‘雨孙河’项目决算账目,市场价300平方的混泥土和围墙资金不会超过6万的。
3、乡村修路项目:国家拨款8万元,一寸路未修,村民询问,其亲口说做其他用去了!私自用于自己的人情开销,提前为2017年选举收买人心,例如:凡是村里老党员过生日办酒席等,必送200-400元为投票打下基础,尚不包括其他内幕。
4、 稻田养鱼项目:2015年国家以每亩壹仟伍佰元的标准预拨款项,他虚报100多亩,并没有养鱼,都是种稻谷。村主任袁志洁对本村稻田没有统筹规划,倾斜帮其投票的关系户并多分材料;并且购买的材料是劣质混泥土,以次充好,变相盗取国家精准扶贫项目资金。
5、自来水项目:开始村里每户上交600-800元自来水落户费,后来国家下拨一笔7.5万元自来水扶贫款,原本理应退回部分钱给村里村民,结果袁志洁一次也没有退钱给村民,反而继续收取每户落户费1200元,对于国家拨款却闭口不提。
6、安装路灯项目:太阳能路灯经市场和网上咨询,6米高30w的包安装1800元一套,50套x1800=9万元,接电路灯包安装200元一套,120套x200元=2.4万元;共计11.4万元,村主任向村民说太阳能路灯3000多一套,接电路500元一套,说用了30多万,款项虚高不说,有些主路却没有装路灯,小路倒挨家挨户装了。村民对款项有疑问,作为村主任没有出示过任何款项证明。
三、滥用权利,官官勾结索取村民钱财:
因职务便利,伙同国土局职员办理不正当建房手续,凡是办好一个,按每平米30元收取费用;视建筑面积每栋房子收取5000-10000元不等,没有给办理建房等证件。
四、违法乱纪:
1、违反婚姻法:村主任袁志洁有两任妻子,与第一任妻子并未办理离婚手续,两任妻子都育有儿女,属于村里公开的秘密,不仅违反计划生育,而且犯重婚罪。现在人口普查,别的村上户口都不要钱,只有岩下村要钱,生儿育女成了他们的提款机。
2、败坏风气,不作为:村主任袁志洁带头参与赌博,买六合彩,导致不良风气;对于本村吸白粉人员,无开展任何整治劝导活动;致使本村涉毒成风,受毒品危害人员和家庭日渐增多;不仅不开展禁赌禁毒宣传,反而参与、纵容违法行为肆虐,不为建立良好村风做作为。
3、违反村民委员会相关法:2016年10月,各村民小组组长才得知被撤组长职务;由村主任袁志洁直接撤销各组长职务,并委派其亲信或各小组中无条件拥护他的相关人员为各院长。
任亲为贤,将这些竭力维护本村村民利益的人清除出去,只为即将到来的选举扫除一切障碍。2016年10月27日,村民选县乡代表,村主任指定村民投票填袁志洁;其他的就不要填,并跟随监督,村民碍于当面不敢得罪干部,怕日后不便和打击报复,完成投票;村民不能按自我意愿填选票。以上行为违反了《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72条第2款,第73条等,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8条;严重危害人民正当权益,侵犯村民自治权,违反党的民主原则。
4、虚报冒领最低生活保障金:将一个低保名额分成几份,作为人情送给帮助他投票的人,借花献佛;用低保做人情,让部分不支持他、对他有意见的人能为其所用,能为其投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好!
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其无不利用一切职权一切好的政策去达成自己的目的;完全不顾领取低保人员应具备的申请条件,他高兴给谁就给谁,造成本村家庭条件良好的人领低保,而实际困难者少领或无低保可领的境地,有的家庭按3-5人,但实际只能拿到1-2人的低保钱,剩下的几人的低保被领导吃了;上面来的很多扶贫款也无几人知道。
例如:岩下村7组村民曾依珍,她丈夫早年去世,女儿早已出嫁,儿子也死了,单身50多年 ,办了一个低保证,她自己从来没去领过,去年村里给了她400元钱。村里最低标准都是85元一月,村干部吃这样的良心钱,罪恶累累。还有袁楚文的老婆,从小只有一条腿,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她家里很穷,房子破烂不堪,村里给他办了一个低保证,他去年领了1020元,袁志洁跑到他家里,要她拿出一半低保出来,不拿的话,要把她的低保证取消。这样的村官良心狗吃了,滥用职权;岩下村陈玉书2014年说为什么我没有低保吃,我要告你村干部,袁志洁说你不要去,我给你200元;2015年没给办证,袁志洁又给了800元,这样的村官是不是好村官?
鉴于上届村支书袁锦吾因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行为被罢免,又发生村主任违法乱纪,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的情况,本村全体村民无不深感担忧;即便换届选举、罢免,都阻止不了他们的爪牙继续祸害本村村民,敢怒不敢言,可见本村贪污腐化蔚然成风,村民无法选举为百姓着想保护村民权益的领导人。黑暗一直笼罩着老百姓,“地头蛇”和乡干部官官相护一手遮天。我们反应到省、县、乡有关部门,省、县都做了批示,但乡政府不做处理,拖延时间,保护腐败分子;今特呈信禀明违法乱纪事实,抵制贪官,决不容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岩下村村级财务混乱、村务不公开、村主任贪污受贿、虚报冒领国家财政资金、套取扶贫款、违反选举法、重婚罪、吃拿卡要、给村民乱摊派收费等问题,要求纪委查处!惩处蛀虫!严处腐败分子!中央八项规定对他来说没有约束!严重的顶风违纪现象!请求上纪委导为民做主,还我村村民一片青天,真正做到“人民公仆为人民”,全村父老乡亲深表感谢!
湖南省新化县科头乡岩下村
全体村民
2016年12月12日
实名举报,拿出确凿证据,帖子发往中纪委网站。
这是基层最跟本的问题,每个村都差不多
你这个跟红阳村比起来是小菜一碟了,,,,
2016-12-21 16:1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