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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五里墩乡道田村村民房屋在未谈妥补偿情况下被强拆

2018-10-18 4:15:10发布14次查看
我是株洲市芦淞区五里墩乡道田村皮家冲组的一名村民,2013年12月31日我家4百多平一家三代8口人为以遮风避雨的房屋在没有谈妥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被强拆,原因是:我家只征收房子,不征收田地,因我一家都是农民,所以为了以后种田方便爸爸想再寻地建一房子以便收晒稻谷。拆迁办不同意,为此疆持了几个月后在新年来到之前,拆迁办带了几百人把我家爸爸,妈妈,小孩强行拉走。等我家人再被放出时,昨晚还住得舒舒服服的房子以变成一片废虚,可怜我家祖辈几代人所留下的一点心血就在那瞬间化为乌有。
我跟弟弟一家都在外打工,平时家里只有两老人带着孙子,房子被拆后,两老人一直很伤心,难过,生活了几辈子的家在没范任何错误的情况下被抄了,他们的心理一直过不了这个坎,妈妈几次哭晕倒,在他们的观念里,房子被拆,上对不起祖辈,下对不起子孙。祖辈几代我们都是奉已守法的好公民,从没违被过政府的任何决定。
在房子被拆后,我们一家都回去找拆迁办的谈过,拆迁办的黄主任当时承诺只要我们不吵不闹,提出申请,拆迁补偿款他会按正常补偿给我们。时至今日,一年半以过去了,我们一家8口就这样过着无家可归的生活,拆迁办也再未找过我们,更不用说什么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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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忠军律师:参考意见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具体金额是根据《株洲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计算出来的。
根据《株洲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之规定,被拆迁人对补偿项目和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补偿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签定房屋拆迁协议并还是拆迁的前提条件,如果征收部门愿意按正常补偿的标准支付补偿款,但是被拆迁人不同意。在此情况下,拒不腾地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腾地。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然,强拆后,正常的补偿款肯定是有的。可书面向芦淞区国土局提出申请或以信访的形式书向向芦淞区人民政府提出信访申请。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8002002111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017183654(微信同号,欢迎添加)电子邮箱:yan784170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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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家被钻了法律的空子,还是用法律武器把自己武装起来吧,,现在是依法治国
回复楼上法大于权:看了这段时间你的贴子,你应该是代理这方面的专业人事,请问你有什么良策
我也不是代理人,我和你 一样是被拆迁户,可以交流
2015-05-19 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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