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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关广播电视台私人承包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2018-10-18 1:59:13发布27次查看
前题;广播电视是党和国家的重要舆论工具,属于特殊行业。国家广电总局明确规定,除广播电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开办广播电视台。2003年初,省委宣传部和省广电局联合通知,要求加强对乡镇广播电视的管理,坚决制止和纠正出租、转让、承包经营乡镇广播电视站和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的违规行为。市、县均按省要求,下发文件要求乡镇进行专项治理。但至今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私人经营有线电视行为的蔓延滋长,会带来以下方面的危害:一、明显违背国家政策。此类违规行为,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很坏;二、不利于安全播出。一旦造成宣传工作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三、不利于有线电视网络建设。个人承包投资往往不愿进行大的投入,造成网络延伸困难,有线电视传输质量不高,用户总量难以扩大;四、后遗症多。私人可随意单方中止合作关系,给政府造成很大被动。
在洪家关乡调查中发现,造成违规行为的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广播电视承包人利用广播电视特权播放婚丧喜事,掠夺钱财。违背了国家节约操办婚丧喜事或者禁止操办。农民惠民政策从不播放。第二,私人承包方为减少开支不维修,不升级。导致收看的电视效果特别差。第三,收费严重混乱,私人承包方漫天要价,独自一家,有弄私作弊的。第四,私人承包是违反国家广电设施管理条例的。
为了坚决纠正部分乡镇出租、转让、承包有线电视的错误行为,我们在调查中提出两点建议:
一、市、县政府及广电部门分别成立市、县专项治理整顿领导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负责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令行禁止,落实到位。
二、让乡镇电视台归乡镇文化站管理和服务电视台的具体工作。增加乡镇财政。 文化站可以利用广播电视台规范化服务,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利用高质量的文化设施
贺兴成私人承包洪家关广播电视台一事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此问题乡政府出面多次处理无果,并上报给广播局、文广新局、县电视台多个部门,以上部门均对此事知晓,乡政府无能力收回。
  洪家关白族乡广播电视站于1994年成立,1995年由于行政区域调整,电视网络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政府无力承担相关费用,通过协议由贺兴成个人垫资建起了电视网络。后来政府多次和他本人协商,收回电视网络权,但由于他个人要求政府负责补贴管理费用,因费用过高,乡政府无法达成协议,使得管理权一直在贺兴成手中。关于播放违规拯救问题,乡人民政府多次请示县文化执法大队处理,对其进行过清理整顿。通过整顿,我乡电视广播有所改观。
洪家关白族乡人民政府
2014-09-22 19: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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