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雷锋山社区居民违章建房情况汇报
中心城区控违一直是规划部门的重要工作,在中心城区居民是不能随便建房和改建房屋的。而在雷锋山新村社区,违章建房、房屋加层、拓宽房屋面积的却禁而不止,控而不力。近日有一户居民。在原100平方土地面积的基础上,采取二楼向外扩伸的方法,说得到规划部门许可,将建筑面积扩大到138平方。且在没有公示的前提下,私自开建房屋,现在违规施工,一楼已经完工,二楼以装好模板向外扩伸面积。事件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向12345热线、楼区规划局、楼区控违办和社区反应,并通过短信和电话,分别向岳阳楼陈区长和黎副区长汇报,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重视,严厉控建,保护居民的公共利益,因此再反应几个情况:
1、居民建房应在取得土地权属的土地上建房,建设面积不能超过权属土地面积,并应在规划部门报批并向社会公示,相邻人无异议后,规划部门再建房许可证,方可开建。否则属违法建筑应予拆除,该户没有取得许可的前提下建造房屋是违法建筑。该房屋主讲他们以得到批准,可做138平方米,请问规划部门是还属实,请问在100平方米的土地上怎样做138平方米的房,听房屋业主介绍他找了关系,看样子是个别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请有关部门查处。
2、我们在向控违办反应时,控违法个别工作人员讲伸出几十公分没有关系,反应出我们个别工作人员私下默许,此户违规建房,就如某人所讲,他们花了钱拉通了关系,请区领导交办,由纪委和检察机关查处违法人员。
3、非个人取得权属的土地,属公共用地,属居民的公共权益,任何人不能占用,规划部门也不能无偿地把公共土地批给个人。居民建房应考虑相邻关系利益,不得影响相邻人和居民的公共的利益。如果该没有被批准属违章建筑,如果批准的面积超过建房户土地证权属面积属违规审批。
4、我们请求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审批、忠诚履职,希望掌握权利工作人员守法守规,不为小利所诱。在相关部门制止不力的情况下,我们会再向新闻媒体反应,也会逐级反应。
情况反应人:邵定辉、李素云、李立勤、张风平等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许四新违法建设
许四新违法建设
2015-12-17 14:25: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