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4日发布的“桑植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操作)入围人员公告”中显示,所有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折合60%后加8分,这样的话,意味着在不折合的情况下给大学生村官政策性加分13.333分,这个分数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没有加分的考生就算考得再好也会被其依靠政策性加分超越,并且折合后的分数差距巨大,我想因没有政策性加分而被反超的原第一名的考生都不再需要去面试了。
再来看桑植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性加分的依据,根据桑植县人社局发布的招聘公告第四部分有关规定“报考人员符合国家、省统一规定的政策加分条件的,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加分按规定计入笔试成绩”,这个所谓的政策依据就是“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湘组发2009年5号)”第五章“待遇和政策保障”部分的第6点的“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满2年,曾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和已在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纳入选聘计划后,在村任职1年以上,参加省直、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笔试折算后总分加5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笔试折算后总分加8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那么,根据这个政策,很明显关于大学生村官的政策性加分依据规定的很清楚:1在村任职满2年(满2年),2曾经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和已在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纳入选聘计划的,只需在村任职1年以上(1年以上,不需要满2年),所以,看完这些政策,我想桑植县人社局的干部们应该很清楚,什么样的类型村官可以加分或者可以加多少分,而不是一味地全部加8分。
我们再来看”2013年湖南大学生村官预录人员名单“中的张家界地区桑植县大学生村官,其中”蔡*,湖南工程学院,会计,应届”,(2013年8月26日预录),而桑植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于2015年5月19日,笔试最终成绩发布于6月24日,很明显其并不属于已经在村任职的1年以上曾经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已经在村任职的纳入选聘计划的范围,那么其应当属于“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满2年(足额足月)”范畴,只有满2年以后才能享受参加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折算后总分加8分之列,所以,这个问题我想桑植县人社局的干部们应该解释一下这个加分依据是否合理,以及是否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最后,鄙人不反对为大学生村官参加事业单位加分,因为这个是政策,严格按照政策为那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加分,是合理合法的,也是他们应该得到的,然而地方上一些单位胡乱执行、胡乱加分,这是坚决不允许的,反对一些部门胡乱变相执行加分政策,导致产生新的不公,因为这不是一个小分数,更不是1分或2分,而是8分之大,所以,桑植县人社局的干部们请问,最近习总书记的三严三实,你们是否学习过,是否知道这个“严”与工作严谨务实有关。
关于大学生村官参加事业单位招考胡乱加分而导致不公的情形我想说在张家界也不是第一次,去年2014年10月份的永定区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胡乱加分行为导致考生大面积举报,也是很多不符合政策以及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加分原因,最后使得2014年度的永定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以后至今半年都未能进行面试,我想桑植县人社局可能也是这么想的,最后导致群众不满而举报。
关于这个投诉举报,本不想在此发帖的,但是想到这些胡乱加分,而且是笔试折合后的8分,实在是让人悲愤感到不公,所以在此发帖,想让广大市民朋友和网友评判,后期在红网、张家界市人社局举报。
pjc3684网友:
你所反映的桑植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对于大学生村官胡乱加分,经查,我局是严格按照《桑植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要求所规定的审核程序进行,所有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均按照公告要求填写报送了经大学生村官所在服务单位、县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核准的《桑植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申请表》,不存在你所反映的给大学生村官乱加分的情况。
感谢你对桑植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关注!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6日
你是大学生村官也可以给你加分!
公告里面就已经说了如何加分,觉得不公平,你可以选择不考,或者也去考个村官嘛。别人有加分,自己没有加分,就说什么不公平,各种羡慕嫉妒恨?还是在秀存在感呢?
2015-06-24 19:1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