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县民政局领导:
我叫王先友,邵阳市洞口县水东镇庄联村(两村合并后为刘庄村)人,重度二级肢体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两个小孩未成年,父亲年迈,还有一个95岁高龄的奶奶需要赡养。
因此本人家庭符合纳入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基本条件,在此次农村低保清理整顿中,村组未曾告知本人家庭提出低保书面申请,就将本人家庭作为清理对象,实为不公。
本人以上所述,皆为事实。在此恳请有关领导调查核实本人家庭状况,将本人家庭纳入农村低保为盼!
王先友
2017年6月22日
希望洞口县能做到精准扶贫!希望政府能为民办实事,把村官的亲朋好友都是落实一下!
王先友同志:
你好!
你在《百姓呼声》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看到,先答复如下:
根据《邵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市政办发2013-21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7】8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享受我县目前农村低保的基本条件为:1、当地农村户口的居民;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低于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注(3026元/年);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农村低保条件。
办理农村低保工作流程有:1、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2、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理;3、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不少于2人调查组,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状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4、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以村(居)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进行民主评议;5、乡镇审核: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保障提出建议意见,并张榜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审核意见上报县级民政部门;6、信息核对:按照程序通过核对信息平台进行核对。7、县级审批;7、长期公示。
请你对照上述享受农村低保的基本条件要求,如果你家确实符合条件,请按上述程序申请和办理。
洞口县社会救助管理局
2017年6月28日
2017-06-22 21:3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