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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卫计局对雷光淼挪用公款和证件造假之事的回复纯属瞒天过海

2018-10-17 12:43:37发布43次查看
接5月25日卫计局回复
一:雷光淼挪用公款之事实属康复医院发展问题后立案调查后才开始退款,且退款并不积极(17年3月退1万元,6月再退1.7万元),如果认罪态度极好的话为何3月不一次性退还呢?两次退款之间又相差3个月时间。(医院有帐可查)。
二:雷光淼挪用公款时间长达2年零8个月之久,且退款不积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构成挪用公款罪。而卫计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仅作出记过处分,显然错误且有故意为其开脱之意。
三:证件造假所获之事: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卫医发1999年319号)之规定第二条,第三条,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对已取得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申请执业医师资格。对已取得医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1995年、1996年大学专科毕业已经转正的,可以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认定,而雷光淼是从1996年7月在沅陵卫校毕业,属于中专学历,依照其规定,他即不符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认定,更不符合执业医师资格的认定!(大学专业毕业工作后转正了都只能认定执业助理医师的资格)。
雷光淼之所以有执业医师证是因为当年其亲哥雷光泽任卫生局办公室主任之便,将雷光淼的年龄改大6岁(实际是1976年出生的,改为1970年出生,招工及卫校档案有案可查)制造假的医师证和相关文件而非法取得了执业医师资格的认定。而雷光淼的同届同学没有一个被认定执业助理医师的,就更谈不上执业医师了,这是为什么?他们都是临床工作五六年后通过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证书(沅陵卫生系统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院有很多他的同学都可以调查的)。
沅陵卫计局是见错不纠,反而想法设法为其开脱罪责,请问,如果医院发生医疗差错事故,而院长的执业医师证都是假的!请问责任有多大?谁负责?现在如果一切还是关系及其它胜于一切,那我们将向更高主管部门投诉,了解事实真相。请问相关回复领导:年龄明显改大造假为何不做出解释!
强烈建议县纪委及监察委员会相关领导亲自调查处理老百姓的心声及疑惑!
沅陵县贪腐严重,欺小瞒上,沅陵的水深着呢。
由卫计局办,呵呵!
听说其哥以前在疾控也是钱方面的问题被撤职了,处分期一到时间后,卫计局立马又启用他了。所以说雷光淼两兄弟在沅陵关系十分硬呀!纪委监查室的领导们难道就听之任之?这种假证行医的行为还能让他继续下去?
雷氏兄弟弄虚作假的本事大呀!
只有纪委出面,才能正确处理,靠卫计局,只怕又是和稀泥!
老雷以前看起来很好嘛,怎么现在变成这样了
2018-06-01 13: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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