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芦淞区政法委副书记张学文指使建宁派出所包庇犯罪

2018-10-17 11:48:31发布48次查看
尊敬的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领导:
您们好!
我叫龙正伟,男,汉族,身份证号:430224198508296534,1985年8月29日出生,现为株洲市芦淞区江南商城银滨楼伟哥资产筹备小组执行董事,住所:株洲市芦淞区建设南路68号江南商城银滨楼ab栋。联系电话:15387339118。
从我在伟哥资产筹备小组工作一年多以来,多次被株洲市芦淞区信佳百货连锁店吕宏明勾结株洲市芦淞区建宁派出所对我进行恐吓、打击报复,到目前为止,建宁派出所已经把我公司的同事拘留三次了。2014年11月上旬我和同事俞勇到建宁派出所去报案,把信佳百货吕宏明这几年来侵吞、侵占我公司老总谢伟个人资产一事向值班民警报了案,并递交了相关材料。过了几天,建宁派出所建宁派出所一直不给我们任何答复,于是我公司老总要我们把公司自己大门堵住(公司大门就是江南商城银滨楼a栋101大门),同时我们也打了110,过了一会,110民警到了我公司大门这里,我公司老总便拿着相关资料给民警们看,看完资料后民警说:“你们不要打架就行”之后便走了,这时,信佳百货吕宏明带着建宁派出所副所长刘柱、教导员龚民、干警杨大荣、曹跃飞一同来到我公司大门口,吕宏明说:“谢总,你堵什么门咯,在这个地方老子办了产权证”谢总说:“你恰了饭冒事做,我坐哒蝈里动都冒动,要你办么子产权证咯。”吕宏明讲:“老子还办哒土地证。”谢总反问道:“你在哪里买滴咯?”当时他哑口无言,这时,谢总拿着相关公司文书及有关银滨楼项目一楼相关资料给在场的几位警官看,经过他们的一番核实,话没说一句就走了。第二天谢总带着我们又把自己公司银滨楼a栋101的大门封了,建宁派出所副所长刘柱带着干警杨大荣闻讯赶到了现场对谢总说:“谢总,你要是认为信佳百货吕宏明侵吞、侵占了你的个人资产,你先别封门,你带着相关手续及资料到建宁派出所来报案就是。”于是我跟谢总当天就带着手续到建宁派出所去,刘副所长亲自做了吕宏明以及西海房地产公司谢建力侵吞、侵占谢总银滨楼项目一楼资产(现株洲市芦淞区建设南路68号江南商城银滨楼a、b栋一楼以及原沿江南路码头37栋现被更改为沿江南路99号满江红经营的这个农贸市场的资产)的报案笔录。副所长刘柱讲一定会把这件事请处理好的,要谢总在这个调查期间不要把门封了,听所里的安排。大约过了一星期左右,谢总带着我来到建宁派出所了解事情的调查情况,副所长刘柱回答的很干脆,关于这个事情,要等芦淞区政法委张学文副书记的决定下来才能定夺;2014年11月12日,我公司同事喻先、俞勇、江奇武、龙辉良把公司大们堵住,把信佳百货在我公司的东西搬到外面,谁知建宁派出所的人一过来便把他们四人带回派出所关押了,第二天,我公司同事被建宁派出所作出拘留7天的处罚;14年11下旬,我到建宁派出所去报案,当时的值班领导是杨湘兵所长,我跟他讲了上次把建宁派出所把我公司同事拘留了一事不公平,、没道理。同时我也向他讲了信佳百货吕宏明这几年来侵吞、侵占我公司老总谢伟个人资产一事再次报案,希望他们认真对待,我们还会去找信佳百货吕宏明的,要求吕宏明立即归还侵吞、侵占我公司老板谢总的资产,我们绝对不是去闹事。杨所长对我讲:“老弟阿,你最好是去搞清楚一下,谢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劝你还是不要帮他做事。”我很不理解杨所长对我说这句话的意思?
2014年12月30日中午,我在公司门口碰巧看到了信佳百货吕宏明,我便把他抓住了打了110报警电话,后来110民警把我跟吕宏明带到了矛调中心,矛调中心的领导又把我们转到了建宁派出所,一到建宁派出所后,不一会,吕宏明没看到人影了,这次又是不了了之;2014年10月20日,我公司老板谢总带着我们去找西海房地产谢建力要回属于自己的产权,在110的帮助下,110带着我们及西海房地产谢建力一同到了芦淞区政府,谢建力一到区政府大院,径直走往10楼张学文张副书记办公室,意图寻求张副书记的帮助,在张副书记她的帮助下谢建力又到了建宁派出所,结果派出所副所长刘柱不但没有把事情处理好,还反过头来威胁我们,谢建力居然被他放了;2014年12月25日,老板谢总带着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及中共株洲市委政法委员会开出的两张关于其资产被非法侵占的转介函到了株洲市芦淞区政法委,要求其依法处理,于是芦淞区政法委给我们老板开出一张转介函,要我们拿着这张函件到芦淞区公安分局去,那边有人会接待处理的,我老板谢总来到芦淞区公安分局把转介函出示时才知道又被芦淞区政法委蒙骗了,原来芦淞区政法委开出的那张转介函上面没有盖公章也没有文件号;在2015年1月7日之前,因吕宏明在我公司位于江南商城银滨楼ab栋负一楼的市场里面未经我公司的允许私自将原来的结构墙面推进来2米,严重的影响了我公司市场的经营和开发。就这件事,我公司老板谢总带领我及公司其他同事向建宁派出所报案,要求派出所处理,当时建宁派出所副所长刘柱还给我公司老板谢总做了报案笔录,又说一定会处理好的,结果一直得不到解决,派出所有我公司老板谢总带领我及公司其他同事的报案记录和备案;2015年1月5日,为了正常的市场开发经营,避免发生矛盾冲突,我公司再一次发通知去信佳百货,告知信佳百货吕宏明他们擅自推进来的2米墙面拆除,2015年1月7日,信佳百货丝毫没有做出任何反应,我和同事江奇武、徐建湘、龙辉良四人准备去将推进来2米墙面拆除,当我们快走到进市场大门口的时候,突然旁边的一个卷闸门打开冲出来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强行要将我们拖到里面去了进行殴打,我拼命反抗最终没有被拖进去,我为了救其他三名被拖进去殴打的同事,立马打了110报警电话,直到110民警到达现场才得以平息。
后接到到芦淞区公安分局建宁派出所副所长刘柱的通知,要我去建宁派出所接受调查,结果芦淞分局于2015年1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对我行政拘留了五日;2015年1月13日,我拘留出来回到公司,我公司老板谢总要我跟他一起去建宁街道办事处开协调会,会议上信佳百货把他们所说的那个“产权证”拿出来了,我一看了之后立马讲到:“这是假的。”(因为之前我老板跟我讲过银滨楼的情况,我也看过银滨楼的结构规划图,株洲市芦淞区建设南路68号江南商城银滨楼原本建好的时候是两栋分别为a、b两栋,之后才把它搭建连接在一起的),警官杨大荣却制止我继续说下去,不要我来讲对与错。当时建宁派出所刘柱也参加了协调会,在会议上,刘柱说,谁犯罪,他抓谁,信佳百货犯罪他就抓信佳百货,我们犯罪就就抓我们。我公司老板谢总质问吕宏明关于银滨楼产权的来源时,建宁街道办事处张良多次帮吕宏明回答问题还提醒吕宏明,要他少讲话,不讲话。协调会之后,张良出具了一个协调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中明确了信佳百货拥有江南商城银滨楼103、104、201的产权。此会议纪要明显的歪曲事实,帮助信佳百货侵吞我公司老板谢总的资产,银滨楼本身就只有a、b两栋,a栋为101,b栋为102,后来才把a栋101进行编号,划分为101、103、105的。根本就没有什么104和201。2015年1月19日,协调会之后,建宁街道办事处出具了一个协调会议纪要,在建宁派出所副所长刘柱的纵容下,信佳百货将会议纪要张贴在我公司门口,把我公司卷闸门钥匙强行换掉,还要将我们赶出银滨楼。于是我公司老板带着我和公司其他同事到建宁派出所找到副所长刘柱理论,刘柱不但不解决问题,还对着我们凶巴巴的。后来我们将此事反应到了芦淞区政法委。此时我才发现,每次我跟我老板去找信佳百货,信佳百货对我们不理不睬,雇佣社会恶势力对我们进行打击恐吓,原来建宁派出所一直在当信佳百货的保护伞;2015年3月,鉴于之前发了多次人心惶惶的恐怖事件,我公司老板谢总带着我们到了政法委去找领导反映情况,当时区政法委尹书记接待了我们,尹书记了解情况之后,安排了我们去找主管维稳的殷副书记,结果又是不了了之,还把我们怒斥了一顿;
在此之前,在建宁派出所的安排下,在政法委张副书记的领导下还召开过多个有关我老板谢总其个人资产被他人恶意侵吞、侵占的协调会,如下:
1、2013年8月12日,有关满江红农贸市场郭诺浩诈骗国家农贸基金补贴的协调会;同年,刘柱也参加了江南置业有关侵吞我老板谢伟名下土地的协调会。
2、2014年8月4日,在关于西海房地产谢建力侵吞、侵占我老板谢总位于株洲市芦淞区沿江南路码头37栋(现被他们更改为沿江南路99号)一案的协调会议,张学文还在会议上恐吓我老板谢伟。
召开的每个协调会,我近段时间才明白,这些协调会的召开是不正常的,违规召开,我老板谢总的资产被人侵吞、侵占根本就不需要开什么协调会。
2015年4月30日区政法委谭主任株洲市芦淞区政府政法委对我老板谢伟名下资产被他人恶意侵吞、侵占一案作出了一个明确的口头回复,此事已调查落实清楚,信佳百货没有产权。2015年5月4日,我在建宁派出所与信佳百货进行初步清算,在此期间,信佳百货刘晓旷几次想开溜,被我拦下,而刘柱不但不制止反而对我的行为做出了严厉的训斥。本来是来与信佳百货搞初步清算的,哪知道清算的内容没有提及一点,副所长刘柱却一直质问我们为什么来搞清算,凭什么搞清算?他还强调说,人家信佳百货是买了的,人家是有房产证及土地证的。于是我打电话给我老板谢总,跟他说明了过来搞清算碰到的一些问题,不一会老板谢总带着资料也到了建宁派出所,当谢总与建宁派出所副所长刘柱理论时,刘晓旷又伺机想开溜,于是我冲上去把他拦住,他顽强抵抗,在此过程中所以才发生了肢体上的接触。谁知道,刘柱立马喊来几个办案民警,强行把我双手拷起拖到了羁押室对我实行了一系列恐吓及迫害,当天晚上11点左右,刘柱一行几人又是把双手拷起强行从派出所羁押室内拖到外面警车上将我送往拘留所。
综上所呈,芦淞区政法委张学文副书记和建宁派出所刘柱等个别人帮助他人恶意侵吞、侵占我老板谢总名下的行为完全是不作为、乱作为,希望芦淞区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能够重视此事,查处此事。
网友: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经过核实后做如下回复:
一、对于龙正伟在帖中提及株洲建设南路68号江南商城银滨楼ab栋产权纠纷问题,我委于2015年3月2日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予以了回复(详情请见《投诉主题:请求芦淞区政法委领导莅临株洲监督调查资产维权案》:http://ts.voc.com.cn/index.php?question/view/216360);
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登记产权的不动产有争议的,仅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有权管辖、裁判或仲裁。谢伟、龙正伟声称株洲建设南路68号江南商城银滨楼ab栋中103、104、201房屋被信佳百货公司侵占,一直不提起诉讼而持续以信访形式上访至我委。经调查,信佳百货公司系从开发商处购买上述房屋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我委张学文副书记在接待谢伟、龙正伟等人信访过程中,一直告知如与他人有财产争议,应当提起诉讼解决。
三、龙正伟反映“芦淞区政法委副书记张学文指使建宁派出所包庇犯罪”一事,经查无任何事实基础,纯属子虚乌有。对此,我委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感谢各位网友对我委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中共芦淞区委政法委
2015年5月25日
中共芦淞区委政法委:您好!收到你们的回复,我代表江南商城银滨楼伟哥资产筹备小组再次跟你们声明:
2015年3月10日,由中共芦淞区政法委牵头对株洲市建设南芦68号江南商城银滨楼ab栋产权问题深入调查,在2015年4月30日,中共芦淞区委政法委给予了我口头回复,调查结果是,信佳百货在株洲市建设南路68号江南商城银滨楼ab栋没有任何产权,谢伟也没有产权,该处的产权在胜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正因为有了这个调查结果,所以,在2015年5月4日,伟哥资产筹备小组全体成员分别向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芦淞区政府政法委送去了锦旗和感谢信。
此刻看到你们的回复,我很矛盾,也很纳闷,难道这也会有错误吗?政府内部会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地方吗?
2015-05-21 18:04:58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