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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问凤凰县政府,团结桥市场拆迁合理合法吗?

2018-10-17 10:43:17发布60次查看
九问凤凰县政府
凤凰县委、政府领导:
自2013年6月以来,县政府以“人防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等名义多次发布通告要求对团结桥市场进行拆迁,特别今年10月8日以来,县政府的专门工作组进驻团结桥市场,强行驱赶里面的经营户搬迁到由开发商兴隆新建的兴隆市场(租金是团结桥市场的2-4倍),10月20日,县政府组织公安、城管及乡镇干部组成的近百人的工作组,将团结桥市场的经营户强行驱离,并不顾承包人的反对和哀求,视法律为无物,强行将市场的出入口封死。这严重侵犯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给我们人和经营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彻底切断了我们的生活来源。
团结桥市场是“商厦”经凤凰县政府批准后于2001年建成投入使用的,2004年8月县政府对“商厦”进行改制期间,我们在县政府主管部门的主导和参与下与“商厦”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依法取得团结桥市场40年的经营权,该《合同》经公证部门进行了公证,合法有效。
十余年前,我们响应国家号召,买断工龄成为下岗工人,下岗后,我们没有给政府添麻烦,积极想法多方筹资取得了团结桥市场的经营权,我们为此已倾其所有。我们本以为这是“天无绝人之路”,我们用国家给予我们的工龄钱给自己买了一个生活保障,得了一个“泥饭碗”,却没想到,仅仅过了四年,这个可怜的“泥饭碗”就被个别人利用政府公权砸的粉粹,再一次将我们逼上生活的绝境!
我们我们热爱党,拥护政府,也理解、支持政府的城市建设工作,但城市建设必须依法进行,必须考虑老百姓,特别是下岗工人群体的实际困难,给我们留条生活出路!在此,我们请凤凰县政府就以下九个问题给承包人和经营户一个答复。
1、自2013年6月以来,县政府就以所谓的“人防工程”、“棚户区改造”等名义多次发布通告要求对团结桥市场进行拆迁,敢问,该工程的相关审批手续完备了没有?有没有取得发改委、规划、国土等部门的批文?如果有,为什么不向群众公示?如果没有,凭什么从2013年6月就开始发布告要求商厦大楼门面和团结桥市场拆迁?
2、我们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商厦大楼的门面和团结桥市场的经营权的,签约的双方为商厦和承包人,县政府在没有征得商厦职工代表大会及承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有什么权力越过商厦宣布关闭商厦大楼的门面和团结桥市场?
3、拆迁征收的必要前提时补偿金要足额到位,请问凤凰县政府,所谓“人防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拆迁补偿金足额到位了没有?
4、凤凰县政府自2013年以来就多次发文宣告对商厦大楼的门面和团结桥市场进行拆迁,3年来为什么一直未出台征收方案和补偿标准?国家拆迁征收的原则是“先补偿、后拆迁”,凤凰县政府为什么反其道而行之,在征收方案和补偿标准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就急于强行关闭商厦大楼的门面和团结桥市场?
5、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以民为本、执政为民”,政府的任何行政决策,特别是城市建设规划决策,应充分尊重民意,充分考虑其是否切合百姓的切身利益,而不是为一己之私,搞所谓的“拍脑袋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甚至官商勾结,出卖公共利益,损公肥私,给开发商当“哈趴狗”。团结桥市场自建成投入经营以来,为数百个下岗工人家庭提供了谋生糊口的场所。而反观由开发商新建的兴隆市场,虽与团结桥仅一路之隔,由于租金昂贵(是团结桥市场的2-4倍),建成以来一直没有商户入驻,而现在,凤凰县政府个别领导为什么要违背民意,置数百个下岗工人家庭的生计于不顾,关闭团结桥市场,强行驱赶经营户搬迁到租金昂贵的兴隆市场?
6、县政府反复强调关闭商厦大楼的门面和团结桥市场是城市建设规划的需要,但由开发商新建兴隆市场与团结桥市场仅一路之隔,它是如何通过城建规划的?这样的规划合不合理?
7、县政府反复强调关闭商厦大楼的门面和团结桥市场是因其卫生、消防等方面存在问题,但为什么承包人从来没有收到过卫生、消防的整改通知书?承包人3年前就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团结桥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政府有关部门为什么一直没有答复?
8、凤凰商厦地处县城中心,其土地、房产均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但县政府委托评估公司对商厦的资产进行评估,其中,团结桥市场的国土红线面积为2534平方米,连同上层建筑一起,评估价值仅为680万元,合每平米2700元,严重偏离了实际价值(该区域的住宅商品房均价3500每平,地价5000每平)。对此评估结果,凤凰县政府不仅没有提出异议,反而将其作为商厦职工买断工龄和对团结桥市场承包人补偿的依据,这是疏忽还是有意而为之?敢问,这样的评估结果征得商厦全体职工的同意了没有?这样的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算不算渎职?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9、凤凰县政府的以上行政行为,有没有违背我党“依法行政”的行政原则,如没有,请对我们提出的以上问题给予明确答复;如有,该由谁来承担相应责任?
周云华 13974306722
滕小军 18074366611
莫秋珍 13574386962
田儒芬 18974321333
改革的路上必然触动小部分人的利益,支持政府,支持党。哈哈。
难道一县政府搬迁个市场的权利都没有?还要省政府、中央政府下文批准?凤凰真是个怪地方!
城市发展道上难免会发生这样的事,在城市建设大局与个别群众利益之间难免会出现矛盾,相信政府部门是为了大众考虑的,不可能为了小部分人而置人民利益于不顾的。反之,即使大部分人能够接受,也不一定能满足所有人的,合理合法的诉求应该支持,为个人利益当“钉子户”不可取!
不要只顾眼前利益,难道你没看到菜场不规范,永远都是这么乱吗?人都走不通,还要有三轮车、摩托车之类的通过,想想这多危险啊。政府要求搬迁是正确的,为的也是更好的规范、更好的管理市场。
改革拆迁总会遇到这些反对的力量,正面触犯了这些人的利益,只要大多数人支持且对发展有利,就应该不遗余力的改革下去,相信凤凰以后会越来越棒棒哒!美美哒!
做什么事情,总有一些自私又自利的钉子户出来闹事。你不为你自己考虑,也为你以后的子孙后代考虑啊。
时代在发展,所有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问问小溪河滕家湾两边的居民们,每天闻的是什么味道,你不能抱着金饭碗几十年不管别人吧?搬迁又不是不补你钱,凤凰再不搞就没机会了,搬个市场还搞出这么多事。
换一个干净、宽敞的菜市场不好吗?政府不是取缔市场,是搬迁市场,团结桥不能做生意了,可以去一街之隔的兴隆市场做生意呀
我觉得团结桥市场搬迁对全县来说是好事,要不然小河水永远都是臭的
一个城市要发展,必定要改革,也必定遇到很多困难的,这就需要我们大家的支持,政府从2013年起也先后发了好多通告,相应的搬迁政策也相继出台,可见政府也是想到要为经营户解决后顾之忧的,为了凤凰的更好更快的发展,个别经营户也要顾全大局,支持政府的做法!!
拿到搬迁费就搬了吧。
团结桥市场脏乱差,严重影响凤凰形象,是该到拆迁整改的时候了。。。。。
百姓有百姓的难处,政府有政府的立场,希望当地的政府多听听百姓的诉求,解决百姓的难题。
无非是想多要点钱,各退一步吧,政府多体恤百姓,群众多支持理解政府。
无条件支持县委县政府
什么事情都有它的双面性,如果是利大于弊的话,肯定会得到大部分人的支持,从而影响到小部分人的利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因此受到影响的人,必定会出来讨要说法,或者更好的解释之类。这个工程算不算的上是公益事业,如果是的,那我个人会五条件的支持下去。
搬迁是好事,团结桥那里太拥挤了,靠近古城,环境不太好,但是兴隆市场那么黑,水田路不是要堵车堵死啊?凤凰老高级中学的地块荒废十来年了,到底为什么啊?
老高级中学荒废了十来年,新高级还没建设完备,又面临再次搬迁,领导考虑问题为何没一步到位啊,
这是凤凰县政府个别当权者的个人行为。其目的是:
一、现有的沱江中心市场是1998后由县里招商引资开发的,仅仅才使用十几年时间,不符合国家住建部对棚户区的界定;
二、县里以棚户区改造之名低价收购市场的门面,与外商合作行商业开发之实;
三、以棚户区改造之名套取国家资金,并通过外商开发达到个人之目的;
四、未经过相关法律程序,于2015年10月16日强行关闭沱江中心市场,是视民生于不顾,胆大妄为;为下一步逼迁门面并低价收购创造条件;
五、市场的门面多是下岗职工多年的血汗钱所置,刚刚到了收益期却被开发所逼,这是与民争利。其结果必是民怨沸腾,严重的影响党的尊严和国家公信力。
六、原财政局等单位的拆迁是迫于压力,谁敢不从。
原来的市场环境有点脏乱差啊。到好的地方买菜,大家买起来都舒服点。不过原有商铺的诉求,也要考虑好。
2015-10-20 22: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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