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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政府部门依法依规督促娄底新化三义阁开发商交房

2018-10-17 9:42:36发布53次查看
我们是原新化县航运公司职工,2004年企业改制时,由县政府企改办安排,将企业座落于上梅镇井头街三义阁的大杂院房产,作为安置无房下岗职工的安身之所。共有49户,原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09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虽然居住条件环境较差,好歹是我们49户下岗职工的家。
2010年7月,新化县鑫星建设责任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文钦以“旧房不能满足居住要求,为美化市容改善居住条件”为由,对我们赖以栖身的大杂院实施改建。全体住户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早日住上新房,没有提出任何条件,按每平米旧房面积兑换壹平米新房面积并无偿给予千余平米的空坪闲地,以极大的热情全力支持开发商,满怀15个月以后能够住上新房的期待心情,从快速签约,搬迁等工作方面,在同类旧房改造情况中是不多见的。但是迟至今日,我们在焦虑中苦等了6年,还是没有住上新房,与开发商承诺15个月时间交房相比,太令社会低层百姓失望了!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一是开发商刘文钦违反城建规划规定,长时间去协调所谓的各方关系,停工待建,延误了工程建筑速度。二是开发商刘文钦短缺资金,无力继续建设完工该项目,只好私下转包他人,也是拖延交房时间的重要因素。三是工程转包过程由于没有我们住户代表的参加,转包后我们完全不知情,合法权益没有保障到位。转包方在赢利不足时,完全没有交房的意愿,而刘文钦却因此逃之夭夭,再也找不到人了。我们全体住户在寻求多方协调解决无果的情况下,在流离失所的焦虑等待中报告前来,请求政府部门依法依规督促开发商依约迅速交房并给付延期费用到位,同时提出两点请求:
一、2016年9月底以前,开发商必须按双方依法签订的协议约定条款履行到位,把住房交付给住户。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开发商自行承担。
二、开发商依约把新房交付住户后,应依约为住户恢复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等事项,办妥房产、国土产权证件,以及应该为住户办妥的相关事宜。
专此报告、敬请受理。
是应该赶快交房
2017-01-15 22: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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