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是户口所在地草尾镇乐华村十二组320号村民,我们组基本是每年分一次田地,为什么我们却分不到田地?我和我弟弟都是党员,弟弟当兵入伍,现己退役回家多年,我弟弟一家四口,户口均在村里,却分不到田地,我一家人情况是妻子户口不在村里,但我和我儿子户口都在村里,也分不到土地,我想政府为什么不按户口分田地给我们?本人实名救助:舒世凯,电话15273739899
颜忠军律师:农村土地承包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综上所述:如果村(组)现有土地均发包出去了,又没预留的机动土地或承包方自愿交回的土地,拿什么分呢?
当然,如果具有当地村(组)的村民资格,待村(组)有土地发包时是有权利要求承包土地。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8002002111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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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分一次?你们组长真勤快!
2016-11-09 20:2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