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份时段,我爸爸(胡思根)是做木材来料加工的对锯,受害人谭丁强是从事货车出租司机,要是亲戚,肖尊光是洞口农保的国家公务员,要是洞口人民法院院长的亲岳父。因为肖尊光家里要建房屋想要木材,肖尊光就带领着谭丁强开着货车载着木材来我家加工木材,我爸爸只负责来料加工,按照我们哪里的规矩是这样,拉着木头的主人来加工,加工厂的人不负责帮来料着上木头,收取来木材老板90快一个小时,我爸爸之前已经说好,假如你肖某不舍得出力气,可以叫加工厂老板帮忙多加10快一个小时,肖某不同意,于是谭丁强和肖尊光准备上木材到跑车上,由于肖尊光力气不够,松手木头直接砸到谭丁强的脚趾上,当时有好多目击人看到事情的发生情况,谭丁强就要肖尊光赔偿2000快钱,当时肖尊光不肯出这份钱,由于那个时候是农忙季节,谭丁强就无法下田插秧,再次问肖尊光赔偿一点钱,肖尊光一口否认不出这个钱,谭丁强就去洞口人民医院住院,事情闹大了,在医院乱七八糟的花了20000多块钱,医院鉴定出来是个十级残疾,后来谭丁强把肖尊光告上法庭,由于肖尊光他心想我女儿嫁给洞口人民法院院长,难道这事情还会耐在我肖某头上不成?要耐也会耐在加工厂的老板身上,洞口人民法院发传单给我爸,谭某叫我爸帮他作证,我爸一片好心帮谭某作证,法院三番二次的一直判不下来,这时肖某就想利用他女婿人民法院院长的关系给与胡思根一个受害者的名义挂在头上,这就是所谓的官场关系!
人民法院发最后一次传单我爸没有去,法院直接判给我爸爸一个重大的责任,于是我爸爸不搭理他们,于今年8月份胡思根写了告状书到邵阳中级法院,9月份开庭,我爸带了几个目击证人的供词和身份证还按了手印,邵阳中级法院判胡思根没有责任,叫谭某和肖某两个人回去调解,现在肖尊光利用他女婿人民法院院长的关系,神不知觉的法院又要判给我爸爸一个重大的责任从事着,这社会当官的难道就照顾当官的,不为老百姓着想!我爸爸好冤,于12月2号我爸爸要告状到长沙市高级法院,12月4号洞口人民法院拿传单无缘无故把我爸爸抓到拘留所,天底下难道就没有好心人管管这贪污利益的人吗?官场这么黑暗,没有管制这些天理不容的官。还我爸爸一个清白!
尹兰英律师:厘清法律关系辨清法律程序 一、来料加工的加工厂老板是否有赔偿责任,首先要厘清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实际操作情形来确定自己是否有法律责任:
1、承揽合同:如果加工厂是提供的一个承揽合同服务,就是客户送货上门,上门以后的加工设备和加工程序由加工厂负责,则属于典型的承揽加工服务,从货物进入加工厂之后,加工厂老板就对于货物、设备、人员的安全问题负有管理责任。
2、租赁关系:如果加工厂老板有书面告示或者和客户有书面合同约定,本加工厂仅仅提供设备的出租,具体如何操作、谁来操作,全部由客户作为承租人负责,则双方之间只是简单的租赁关系,则出租人加工厂老板只要其出租的设备没有质量故障导致他人受损,出租方就可以据此拒绝赔偿。
3、受伤场所是关键:根据司法实践的判断,如果客户自行卸货过程中导致人身损害,该卸货的场所位于加工厂外面、没有进入加工厂营业范围以内,则该卸货导致的人身损害和加工厂无关。
4、主张需举证:不论加工厂老板以何种形式希望免责,都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二、法律程序:要严格区分出庭作证和出庭应诉:
1、如果加工厂老板不是本案的一审被告,仅仅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则不论案件事实如何,人民法院不可能判决证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如果加工厂老板出庭,是作为一审被告出庭应诉,则人民法院务必提供完整的送达程序,告知加工厂老板作为被告可以答辩、可以出示证据、可以为自己辩论,加工厂老板在整个一审过程中就应该积极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出庭是应诉,为自己辩论,而不是为他人作证。
如果法院履行了这些送达程序,加工厂老板自己把被告地位误认为证人作证,则是自己忽视法律程序导致的后果。
三、案件判决生效以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加工厂老板不服生效判决,可以在判决书生效送达后6个月内申请再审,在再审确定发回重审立案之前,不影响生效判决的执行程序。
尹兰英,女,湖南邵阳人,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湖南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和法律硕士,先后从事报社记者、编辑与大学教师等工作。
本人擅长的法律服务领域包括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常年法律顾问等。
执业理念:专业、开放、分享、同行。
办公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31号绿地中央广场5栋28楼。
联系电话:13549640433。
你爸爸有证人证明别人的清白却无法证明自己的吗?
洞口官黑白不分的,搞死一个算一个。只要搞的到,管你冤不冤
期待观注政府办事效率。
上诉
洞口本来就是这样的,怪只怪你生错了地方
从楼主的陈述中分析得出(不一定正确)楼主的父亲与伤者关系很好,楼主的父亲原为伤者作证,一审法院判决后,不服上诉,二审维持,伤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拘留了楼主父亲。这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法院院长是肖的亲家还是女婿,找不到答案
楼主所说是三者的关系问题一.胡思明只与肖尊光是主顾关系.与谭丁强司机沒有关系.;二.肖尊光与谭丁强是主顾关系.这是推理依据.如果太爷不讲理.众人没办法.律师要偏向,问心而有亏
2016-12-09 09:2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