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是和我哥一起修的,由于异地搬迁,我哥的一头已拆掉,只要一下大雨他地基上的雨水全部流到我家里,向村里干部说也无人管,不知道这事有人管没?请问村干部是干什么的?再说我的房子是89年用石灰修的如果这样长期水泡房屋都会倒塌的。
非常感谢您对五强溪镇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于2018年3月27日反映“沅陵县五强溪镇石公坪村村民请求尽快处理房屋事宜”等问题的网贴,我镇已收悉,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经核实,您的哥哥张冬元为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于2017年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进行了易地搬迁。根据《湖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湖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易地搬迁联席办〔2017〕4号)等政策法规规定,搬迁户在入住新房后,应限期完成旧房拆除复垦,即旧房拆除及原宅基地复垦。因张冬元原房屋系与您合伙共建,故仅拆除了张冬元的旧房,拆除及复垦行为由张冬元本人同意并签署拆旧宅及宅基地复垦承诺书后,由张冬元本人实施;
2、您本人非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暂无相关政策支持您对您户房屋进行整修或重建;
3、您与您哥哥张冬元合伙共建的房屋原有五间,张冬元易地搬迁后,拆除了属其所有的两间房屋,剩余三间房屋现由您所有。张冬元旧房拆除复垦后,您未及时疏浚房屋周边排水沟,故而导致春季雨水流向您的房屋。3月17日,我镇发生较大降雨,3月18日,我镇驻村干部及当地村组干部立即就您所反映的问题上门查看并向您宣传了相关政策,并不存在“无人管”现象。我镇建议您尽快疏通房屋周边排水沟,主动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非常感谢您对我镇各项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五强溪镇的发展需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我镇设有办公监督电话:0745-4732100,真诚欢迎您和广大网友对五强溪镇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五强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2018-03-27 07:4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