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唐炎吾,住湖南省慈利县江垭镇,公开揭露慈利县政府县民政局如何抹杀革命先烈唐方汉,事发2009年5月5日。唐方汉先烈系湘鄂川黔老苏区贺龙部下战士,于1935年5月18日牺牲于龙山战场,系我祖父,1952年新中国成立后被认定的首批革命先烈,在慈利县档案馆查阅142-2-65号烈士相关档案后,找到了慈利县民政局要求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当时的民政局优抚股长王国华百般刁难,先是说家属说没有任何优惠政策等等,我出示有关政策法规并诉求到慈利县信访局后得到了民政局的荒唐回复:(见下三图)
慈利县政府民政局颠倒黑白抹杀革命先烈,天理难容,没有先烈的流血牺牲哪有今天的安逸生活,少数权力腐败分子人性泯灭歪曲历史否定事实,这是对历史的犯罪。唐方汉系湘鄂川黔老苏区贺龙部下战士,1935年5月18日牺牲于湘西龙山战场,1952年被认定为新中国成立时首批革命烈士,档案上一字一句记录的清清楚楚,是铁的事实.慈利县民政局的造假都是黑心的少数权力腐败分子唯心的杜撰,我上访中央省各级人民政府,在2009年9月20日和2010年1月5日慈利县人民政府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后,国家信访局在审阅了慈利县档案馆永久保存142-2-65档案以及村镇历史见证者旁证材料后,认定这是冤假错案,随下函要求再查,,在这一办案过程中市信访局副局长刘国辉欺上瞒下,恐吓上访人,骗取市领导签字,不听证不调查,慈利县信访局副局长田洪平伪证造假,涂改上访人诉求,这是何等的无耻,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你们今天的安逸,你们不觉得羞愧吗,数典忘祖,忘恩负义,应该报应。复查复核后我到了中共中央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在审阅了慈利县档案馆永久保存142-2-65档案以及村镇历史见证者旁证材料后,认定这是冤假错案,随下函要求重新复查,当任市委书记也做了批示如下图:
2013年3月13日省民政厅信访处处长于胜红五人接谈组电话告知县民政局说了四点:1,跟着贺龙闹革命了的牺牲烈士属实,2,給予上访人补偿损失,3,组织召开座谈会4,及时反馈信息。现强烈要求严惩两次造假者,公开给予国家信访局的造假解决方案回复函
慈利县民政局局长杨年耀同志拒不执行上级指示,更为可鄙的是还辱骂殴打上访人,慈利县政法委慈利县政府2014年4月到11月连续六次非法行政拘留,当前正值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坚决惩处知法犯法滥用权力的腐败者,这一冤假错案是对公平正义的挑战,不实事求是,不从实际出发,不尊重历史,搞强权强势欺压上访人,强烈要求恢复唐方汉革命先烈荣誉称号,强烈要求惩治张家界市信访局原副局长刘国辉慈利县信访局副局长田洪平慈利县民政局王国华少数造假权力腐败分子,这么一个有理有据的案子不能办,是因为慈利县张家界市县两级政府少数权力部门和个人知错不纠,官官相护,维护其所谓的形象,相信人民群众的眼睛是血亮的!如有任何虚假之处本上访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上访人还有很多的详细资料和材料,联系电话:13574473450
社会风气每况愈下,没有最坏只有更坏
人民法院人民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你们服务的是人民,要为人民伸张正义
唐炎吾同志: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自2009年来,县信访局及相关部门依法按程序受理了您的信访事项,市、县政府按《信访条例》规定启动了复查复核程序。在复查、复核该起信访事项过程中,县、市政府及信访等部门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本着对信访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工作态度,调查、取证,并按《信访条例》规定,给予了您复查复核意见。在办理该起信访事项过程中,市、县信访局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存在乱用权力、弄虚作假等行为。如果您确有证据证明工作人员违纪,您可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慈利县信访局
2014年11月18日
慈利县信访局的官腔官话说的比唱的好听,难道这些不是事实吗,欲盖弥彰
你是在考验我们老百姓的智慧
正义终究要战胜邪恶
你们敢把所有的证据和案卷材料来个公示吗
冤假错案频发与腐败是成比例的,已经在走向临界点,当人民抛弃对你们的幻想的时候。你们只能被历史所淹没
2014-11-16 12: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