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李家田村支书(女),把村里河堤改造等工程承包给自己老公,(其孩子是镇长)这样承包合理合法吗?有关部门可以管吗?
请问,你反应的问题属实吗?有证据吗?如不属实,你这就是诬陷,造谣生事。也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懂吗?
网友您好:
经核实,村河堤(村溪坝)改造承包人姓名孙红梅(女性),事情并非原稿所讲的是村干部亲属。而且该工程系县有关部门发包,村里根本没有权干涉。
浦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4日
建议去法院告该发帖人诬陷诽谤,现在红网都是实名制,就算不是他名字 电话号码绝对是他的,法院受理后可以去政府调取该人的真实信息。
2017-07-24 03:5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