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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中心医院门诊无专用病例诊断证明

2018-10-16 4:11:04发布23次查看
株洲市中心医院所有的门诊,至今无统一格式的专用门诊诊断证明。造成外地患者看病(大病,国家规定可以报销的病种)后,无法报销,为此,我作为一名患者多次造成报销难的问题。因医疗报销中,必须要有医院开具病例专用诊断证明单。请有关部门能站在老百姓角度多办实事。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我院的关注!请您留下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我院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核实,尊敬的网友:
您好!
我院医务科于2007年5月专门作出规定“取消原来的门诊疾病诊断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出具医学证明材料的规定”文件,由于近年没有出台新的文件,此规定一直沿用至今。为满足部分病人的切实需求,我院的做法是:凭挂号凭据,在我院医生所写的门诊病历本上盖章,以替代原来的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好的方便患者,我院近期将对规定作适当的修改,以回应广大患者的呼声。
株洲市中心医院
2018年6月15日
2018-06-11 10: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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