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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涟源市人民法院违法执法

2018-10-15 21:18:33发布21次查看
敬的湖南省高院张兰副院长:
我叫刘仲华,身份证号4325031947062****:现实名状告涟源市法院权大于法的乱作为行径。我对所状全权负责。
涟源市法院就申请人刘仲华相关案件,于2015年2月21日作出(2014)涟民一初字第1214号民事判决。
后因被告未能履行义务,该院下达了(2015)涟执字第555号执行通知书。但该院于2016年3月8日擅自违程序解封了申请人于2014年10月31日申请保全查封的被告下属的漆树坪项目的探矿权,造成申请人的巨大损失。
2016年7月25日娄底市中院向涟源市法院下达了(2016)湘13执监字第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在涟源市人民法院作出(2015)涟执字第555号执行裁定和发出与该执行裁定内容一致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涟源市法院既不向申请人刘仲华送达该裁定,又不受理刘仲华的执行异议申请,是错误的。
后,2016年9月27日,娄底市中院向涟源市法院下达了(2016)湘13执复1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撤销涟源市人民法院(2015)涟执字第555号执行裁定和(2016)湘1382执异9号执行裁定。
请依法追究涟源市法院违法执行之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谁人知道?监察部门谁人知道?
帖主找错地方了,现如今,哪里还有人民的法院!黑云压城城欲摧!
2017-02-02 21: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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