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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社保个人基本账户”维权告状无门

2018-10-15 21:13:29发布26次查看
有关领导:
我于2014年8月28日和9月3日在红网发表的关于我的“社保个人基本账户”维权文章,得到了很多有正义感的网友支持和保靖县社保局的领导重视,保靖县社保局于2014年8月在我缴纳1995年9月至2002年12月全额51945.6元(其中包括保靖县供销联社应交而由我代交的42790.3元)的基础上恢复了我在社保局的社保个人基本账户,在此,我表示感谢。
但是,我到保靖县供销联社要求1、退还原来被取消社保账户时个人账户中的钱;2、要求其履行为职工缴纳社保金的法定义务,退还我为其代缴的社保金,遭到无理拒绝。有的网友支招我可以申请仲裁,后来我去咨询律师,律师告诉我可以向保靖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于是,我向保靖县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但是,保靖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原因是这种纠纷不归他们管。我无奈。
我想:我们国家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实施条例》三部法律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依法有为工人缴纳社保金的法定义务。虽然我在2003年因县供销联社改制而与县联社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1995年至2003年改制前我在职,县供销联社应该为我缴纳在职期间的应交的社保金。县供销联社拒绝缴纳是明显的违法行为,现在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法治时代,但是我就是没有办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告状无门呀!
因此,只好求助红网,希望广大网友支持。希望有关领导主持公道,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给我一个合理合法的答复。
陈湘萍
2014年12月8日
没有人管,什么世道
2014-12-08 14: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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