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村干部杨绪腾是否伙同楚江圩人胡永红在冷水滩区岚角山镇保方寺村十组购得集体土地4.3亩,以每亩4万元购入,共什17.2万元。并在土地上修建别墅三栋及围墙共计几千平方之多。此土地在征收范围内,涉嫌骗取国家征收资金(按价值估算超百万)。
2015年8月3日村民己经对其举报。2015年8月2o日岚角山镇纪律委员会已经定为非法买卖,杨绪腾涉嫌渎职及有参与的嫌疑,依法对杨绪腾立案查处,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
可是2年过去了违法建筑还没有拆除,杨绪腾渎职以及是否收受贿赂及参与购买土地等问题还没有定论。
处理此事情的相关官员这么了,不作为还是腐败了。起码要给老百姓一个答案。
希望领导督促给当地老百姓一个答案。
有图有真相?
举报人纯粹是血口喷人,恩将仇报!
公道不公道,利贤不理长!
用事实说话。
都有的
政府已经定性了的还有假?如果是假的那处理这件事情的官员对工作不负责。
公道不公道,利贤不理长!
卖地是组里群众开了大会都同意了的,地是组里代表量的,钱是打款到组里帐户的,分钱是各家各户签字领钱的,作人要地道,要有良心,不要抹黑他人!
你这样说我也可以组织组民买卖土地了咯。你有啥权力买卖土地。谁赋予你的权力?作为村干部知法犯法。在你家屋后几十米的地方修建了几千平方的违法建筑,没有你的庇护和参与,试问谁有那么大的胆子和能力修的下去。明知道那块土地在征收范围内,还冒天下之大不韪。为某取私利致国法党纪于不故。
如果我诬陷你,你可以告我。犯错了还这么嚣张,如果你还是这样的态度,现在区里和社区处理不下去,这件事就是到市里到省里甚至中央我也要分个对错。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社区主任杨绪腾私自买卖土地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在2008年12月份,有一位叫胡云红(曾用名胡永红)的人(岚角山镇杨司江村人),找到十组组长杨绪纲,想承包地种西瓜,后组织十组农户集体开会协商,同意将十组的果园出租给胡云红,并签订了承包合同,每一个户主在合同上签字同意,面积为4.5亩,租期为2008年12月7日至2038年12月6日,租金共18.4万元,签订活动时一次性付清。该4.5亩土地在2012年市政府已经征收,征地协议是跟十组签订的,征地款也是付给十组的。在2015年镇政府上报到国土部门对十组以租代征的情况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国土部门认为该土地已经被市政府征收,并且是与出租方十组签订征地协议的,土地款也是付给十组的,因此不需再做处理。对于杨绪腾作为村主任,没有将本组私自以租代征土地的情况跟镇政府汇报,存在监管不到位,经核查没有证据证实杨绪腾收受过贿赂,当时镇纪委对其约谈提醒。对于两栋违章建筑,办事处责令岚角山城管大队在8月底依法拆除。在2015年有群众反映该违章建筑的情况,岚角山城管大队多次找胡云红,因胡云红到外地务工长期不在家,依法拆除程序履行不了而耽搁。
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0日
2017-05-08 15:3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