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上级领导的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常德市桃源县西安镇杨柳山村村民,关于我村存在的实际问题,向领导反映三件事。
一、 今年6月2日,我镇发生特大洪水,泥石流等灾害。有劳国家政策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政府关心,应当是受灾村民得到国家帮扶,而做为杨柳山村的父母官,却为家中未进水进泥未受到半点灾害的农户,凭借各种关系,(吃饭,喝酒及私人关系)。伪造实事,拿到各种灾害款项。更为可耻的一栋房屋二份补款来骗取灾款或为自己办理(自己未受灾害)。村民要求灾后评比,镇村各领导只得说:“实事不公平,是省领导决定的,无法改变实事,他们做不了主。”更有村领导说:“我喜欢给谁办,就给谁。”反正你们向上面反应也没用,县领导听镇领导的,镇领导听村领导的。国家为杨柳山村泥石流倒损房重建支助40多栋,每栋5万元。困难户建房支助9栋,而实际杨柳山新建房屋只不过二十几栋,农民不知支助款去哪里落入谁户。请领导查明,使灾款真正落入受灾村民手中,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实事,骗取灾款。
二、 关于村里账目:村民从来不知。一如,上级下拨的扶贫款,救灾款,自来水项目资金。农民修渠道上级下拨水利工程款。五保户建房基金(村领导自己当包公头建五保户房)。还有乱收农民费用(从三渡水—西安镇)的公路维修费,村民不知下拨多少,用于哪里?请领导予以审计公开,账目透明,使村民心中有数。
三、村民投票所选村领导而不用,而是未得选票的人当家(如:村会计:罗丽花)有利于各位村领导为所欲为,村书记利用妻子肖金玉带头吃低保。
请求上级领导,通过灾后评比,一定暗查,了解灾情,请领导为村民做主。解决灾后实际帮扶,做到人人平等,村账目透明。
呈上级领导的公开信:
杨柳山村全体村民
村民代表户主:
各位网民:
就我镇杨柳山村民《给上级领导的公开信》中反映的情况,桃源县西安镇人民政府及时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我镇今年遭受”6.2”特大山洪地质灾害后,根据镇工作安排,6月3日,联村干部三人就到杨柳山村召开了救灾工作会议,成立了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与村干部逐一到户勘灾登记,并召开村支两委、组长、议事会代表、村民代表大会,根据受灾程度,核定受灾户等级,按等级发放救灾物资,并将救灾物资发放情况在村部公示栏中每日公示,救灾物资发放透明公开。
全镇因灾倒房重建补助工作是由镇政府按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本镇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程序推进的,并要求联村干部一一上户核查拍照。根据群众要求,镇政府于10月29日再次组织工作组对杨柳山的因灾倒房重建对象进行二次核查,工作组由分管民政的副镇长带队,抽调了6名镇干部再次一一上户核实并拍照,并将核实结果全村公示。杨柳山村作为因灾倒房重建工作的点村,接受了省市县多级民政部门督查。目前,该村共有因灾倒房户重建30户,维修改造户37户,重建户由民政部门每户补贴10000—15000元(其中五保户、低保户15000/户,其他困难户10000/户),维修改造户每户补贴1000—2000元(根据受灾程度和维修情况),由县民政部门审核后,县财政局已全部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关于国土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政策落实情况,主要说明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土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政策主要针对已经受到地质灾害重大影响或者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农户。二是西安镇在落实国土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政策时,首先要求农户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其次是由省国土资源厅聘请常德413地质勘探队的专业人员根据农户申请逐户进行现场认定。对于认定符合条件的农户现场签订避让搬迁承诺书。杨柳山村提出申请的农户达到近百户,现场核实认定符合条件的仅有48户。三是对符合条件已认定为地质灾害搬迁户的户主,在完成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建房后再组织验收,验收后,每户补贴建房资金4万元,目前已完成建房的农户,上级国土部门尚未上户验收,也未发放补贴。四是国土避让搬迁政策与民政部门的因灾倒房补贴政策以及住建部门的危房改造政策并不冲突,可以重复享受,但各有不同的政策规定。
根据现行的财政政策,村级财务由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统一做账,统一审计,村会计只担任报账员。村级的财务支出是符合财务制度的,是合规合法的。年底由支部书记召开村支两委、村民代表、议事会代表会议,在会上当场公布,并进行公示,接受大家的监督。2014年底,由联村干部主持,召开了该村财务情况通报会,并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公示。
杨柳山村支部书记的妻子肖某现年55岁,患恶性红斑狼疮已有8年,不能劳动,常年服药,属重度残疾人,有二级残疾证,按相关政策,符合低保条件。并且,该村享受低保人员均由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产生。
2015年,杨柳山村有五保户文某、李某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重建的五保户住建部门每户补助3万元,修建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但应有一室一厅,一厨一厕。按此要求,结合杨柳山村实际,村支两委研究决定由村集体组织修建,缺口资金由村级弥补,由村统一购买建房所需的材料找人修建。
三渡水至西安公路全长14.5公里,是一条进镇的要道,年久失修,破损严重,仅有3.7米宽,已无法适应发展的要求,群众扩改的呼声很高。今年镇政府决定举全镇之力对公路进行扩改,由原来3.7米扩至7.5米,由于全线均为山岩,工程艰巨,扩改资金缺口很大。镇政府发出倡议,号召全镇人民自愿募捐,并实时将资金募捐情况全镇公示。
西安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4日
各位网民:
就我镇杨柳山村民《给上级领导的公开信》中反映的情况,桃源县西安镇人民政府及时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我镇今年遭受”6.2”特大山洪地质灾害后,根据镇工作安排,6月3日,联村干部三人就到杨柳山村召开了救灾工作会议,成立了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与村干部逐一到户勘灾登记,并召开村支两委、组长、议事会代表、村民代表大会,根据受灾程度,核定受灾户等级,按等级发放救灾物资,并将救灾物资发放情况在村部公示栏中每日公示,救灾物资发放透明公开。
全镇因灾倒房重建补助工作是由镇政府按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本镇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程序推进的,并要求联村干部一一上户核查拍照。根据群众要求,镇政府于10月29日再次组织工作组对杨柳山的因灾倒房重建对象进行二次核查,工作组由分管民政的副镇长带队,抽调了6名镇干部再次一一上户核实并拍照,并将核实结果全村公示。杨柳山村作为因灾倒房重建工作的点村,接受了省市县多级民政部门督查。目前,该村共有因灾倒房户重建30户,维修改造户37户,重建户由民政部门每户补贴10000—15000元(其中五保户、低保户15000/户,其他困难户10000/户),维修改造户每户补贴1000—2000元(根据受灾程度和维修情况),由县民政部门审核后,县财政局已全部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关于国土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政策落实情况,主要说明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土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政策主要针对已经受到地质灾害重大影响或者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农户。二是西安镇在落实国土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政策时,首先要求农户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其次是由省国土资源厅聘请常德413地质勘探队的专业人员根据农户申请逐户进行现场认定。对于认定符合条件的农户现场签订避让搬迁承诺书。杨柳山村提出申请的农户达到近百户,现场核实认定符合条件的仅有48户。三是对符合条件已认定为地质灾害搬迁户的户主,在完成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建房后再组织验收,验收后,每户补贴建房资金4万元,目前已完成建房的农户,上级国土部门尚未上户验收,也未发放补贴。四是国土避让搬迁政策与民政部门的因灾倒房补贴政策以及住建部门的危房改造政策并不冲突,可以重复享受,但各有不同的政策规定。
根据现行的财政政策,村级财务由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统一做账,统一审计,村会计只担任报账员。村级的财务支出是符合财务制度的,是合规合法的。年底由支部书记召开村支两委、村民代表、议事会代表会议,在会上当场公布,并进行公示,接受大家的监督。2014年底,由联村干部主持,召开了该村财务情况通报会,并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公示。
杨柳山村支部书记的妻子肖某现年55岁,患恶性红斑狼疮已有8年,不能劳动,常年服药,属重度残疾人,有二级残疾证,按相关政策,符合低保条件。并且,该村享受低保人员均由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产生。
2015年,杨柳山村有五保户文某、李某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重建的五保户住建部门每户补助3万元,修建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但应有一室一厅,一厨一厕。按此要求,结合杨柳山村实际,村支两委研究决定由村集体组织修建,缺口资金由村级弥补,由村统一购买建房所需的材料找人修建。
三渡水至西安公路全长14.5公里,是一条进镇的要道,年久失修,破损严重,仅有3.7米宽,已无法适应发展的要求,群众扩改的呼声很高。今年镇政府决定举全镇之力对公路进行扩改,由原来3.7米扩至7.5米,由于全线均为山岩,工程艰巨,扩改资金缺口很大。镇政府发出倡议,号召全镇人民自愿募捐,并实时将资金募捐情况全镇公示。
西安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4日
2015-12-02 15:5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