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谢金阳,是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印塘乡泽石村立山组人。2013年4月,我因危房翻新修路,邻居谢安林找借口无理阻拦我施工,无奈之下我报警求助,警察调解无果,谢安林之妻阻拦警车离开最后袭警被警方拘留7天,但她只拘留3天就出来了,后来从谢安林口中得知是他军官儿子谢炼军从石家庄赶回通过其他关系把他母亲提前释放。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难道法律对军官的父母犯法有特殊照顾?
2011年,谢安林不经我同意,也没向国土部门审批私自在我地上搭建了30平米左右的一层平房,由于谢安林和我父母30年前有过矛盾纠纷,考虑到冤家宜解不宜结所以当时我没有去阻拦他在我地上搭建房屋。2013年我翻修危房修路,谢安林以我修路影响他在我地上搭建的房屋向我提出30万元的巨额赔偿,今年升级要求我赔偿50万。强行在我地上建房还找我赔偿,天理何在?
我的老房子是80年代建的土坯房,房屋主体墙大面积开裂,屋顶多根横梁树折断,瓦片大面积掉落,随时都会倒塌。现在我在原基不变的情况下还少建了100平方左右,我危房改建没对别人造成半点影响。2016年9月我向国土部门申请在原宅基地重建危房,经双峰县人民政府审核,于2017年8月对我颁发了村民建房用地批准书,国土部门和乡村领导也到我处放线定位定界了,我翻修危房完全合理合法,在将近一年的审批过程中,县乡村领导也多次调解,但谢安林夫妻提出多项无理要求(一.要重新处理30年前和我父母的矛盾纠纷,二.要我赔偿她坐牢和她儿子从石家庄回来的经济和精神损失,三.他建在我地上的房子还要我赔偿50万),所以调解不成功。2017年8月25日我租来挖土机施工又遭到谢安林夫妇的非法阻拦,因乡村领导对我颁发了村民建房用地批准书时告诫我不能打架只能报警,但我从9点钟打了4次110报警到12点多钟都没看到派出所出警,施工被迫中止。国家规定一户一宅,谢安林拥有3处住房,而我且无房可居,现还寄居在别人家。
我翻建危房是经乡国土所报双峰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当时还在县国土局开了听证会,并且在我们组上贴了公示:如有异议者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前几年几个邻居建房谢安林夫妇也无理阻拦过,并且他还在乡政府扬言以后其他邻居建房他同样还会阻拦。谢安林作为军属理应遵纪守法和睦乡邻,而他仗着是军属和有军官儿子,不把上级领导和政府政令当回事,在村里无法无天无理取闹,多次仗势欺人,他这是什么行为?应该是典型的村霸行为!这行为已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当地造成恶劣的影响,已引起极大的民愤。2017年1月,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 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 “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尊敬的领导 ,我国是法治社会,望上级部门对谢安林这种村霸行为予以制裁和打击,查实其背后的保护伞,保障我村居民安居乐业和我村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党在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将报警记录发出来,发给上级公安部门
2017-10-12 20:1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