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峰区新民村八组三栋民居房惨遭违法强拆的实名举报
尊敬的市领导;
自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高举以宪治国的伟大旗帜,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斐然成就。在这种大好形势下,在我市石峰区新民村竟然出现了与大形势完全不和谐的惨象,我做为一名普通的株洲市民,现只能含泪进行举报。
我叫倪建南,是株洲市化工厂一名普通退休女工。2016年3月30日,约200名人员在施工机具的配合下,将我家位于石峰区新民村八组的三栋合法民居在我家无任何人知情的情况下被推为废墟,家中所有财物随后被哄抢一空。次日,在接到邻居电话后,我弟即时向市公安局110报警,同时向村委会、市区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最终经井龙街道办事处宋(音)主任确定是他们委托拆迁公司拆除的。至此,我流血的心中有几个问题烦请领导在百忙中给我回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现我家三栋房屋倾刻化为废墟,家中财物被哄抢一空,个别基层领导以不知情推诿了之,更有甚者连电话都不接听,我不知道作为一个普通市民的合法财产应由谁来进行保护?
二、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受中国人民的拥护和爱戴,就在于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群众利益无小事。个别干部无视群众利益,违法强拆,事后推诿,是否对得起多年党的培养教育?我市2011年4月22日强拆事件还在网上,为何个别干部伤疤未好就忘了痛?
三、最高人民法院曾在我市出现自焚案后紧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多次发文指出要防止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渎职行为,但为何个别干部仍如此任性,不按法定流程办事,是否存在违法失职?
四、经过历年征地,本次征地后我新民村八组已无地可种,但多次征地村民们却无任何利益分红,征地款项何去何从?
我坚决支持家乡的繁荣建设,希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但不希望发展是以完全牺牲普通老百姓的基本利益为代价。
举报人:倪建南(身份证号:430211195411302***联系电话:13415900405)
2016年4月2日
关于网帖“石峰区新民村八组三栋民居房惨遭违法强拆”的回复
根据网友投诉的“石峰区新民村八组三栋民居房惨遭违法强拆”问题,经我办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投诉人反映房屋遭强拆,实为被房屋拆除公司误拆
2015年,我区启动市重点工程“南车电气技术与材料工程研究院项目”征地征收工作,征拆面积72.998亩,涉征房屋68栋。该住户倪建南房屋也在此次征收红线范围内,房屋编号:c24、c25,房屋调查已完成,尚未达成房屋补偿协议。目前,项目征拆前期工作基本完成,进入房屋拆除阶段。3月30日下午,井龙街道办事处项目部委托第三方房屋拆除公司实施房屋拆除。在房屋拆除过程中,房屋拆除公司发现c24、c25房屋内空无一人,且家具和日常生活用品都已搬空,在不熟悉情况且未对房屋信息作进一步确认的情形下,误认为该住户已签字腾房,便将房屋同周边已搬迁房屋一并进行拆除。
二、关于“个别干部无视群众利益,违法强拆,事后推诿”问题
得知误拆事件后,项目指挥部领导及街道主要负责人对此事高度重视,一方面,立即对误拆情况进行调查;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并针对误拆事件提出整改措施:今后委托第三方实施房屋拆除时,须派熟悉情况的征拆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监督指导,坚决杜绝误拆事件再次发生。
鉴于事实已造成,我办提出以下解决方案:一是该户主房屋虽然已被拆除,但房屋调查资料和补偿计算表尚在,我们将按相关政策补偿规定由街道办事处项目部与户主协商达成房屋补偿协议。二是对于因误拆造成的房内财产损失,将责令房屋拆除公司据实给予经济赔偿。
三、关于“个别干部仍如此任性,不按法定流程办事”问题
最高院发布《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后,我区多次组织征拆工作人员到区人民法院学习,确保辖区项目征地征收工作遵循法律、依据政策,征拆工作人员熟悉政策、按章办事。整个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严格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各项程序,属合法征拆。
四、关于失地农户的权益保障问题
随着辖区经济建设步伐的持续加快,园区项目和涉拆群众日益增多,为了充分保障失地农户的权益,我们采取了有力措施,尽可能地解决群众后顾之忧。一是严格依据现行征地征收补偿政策,将各项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二是切实做好群众安置保障。通过市区两级政府协调房地产开发商,使其拿出房源优先安置失地农户,并以最优惠的价格销售给拆迁户。同时,针对涉征购房户,政府给予每户适当的购房补助。针对涉征群众,按照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统一购买养老保险。三是加强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定期组织失地农民参加实用技能培训,确保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同时,积极与用人单位衔接,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石峰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2016-04-03 13:1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