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8年开始湘潭县排头乡这里还收新农合费用吗?是180每年每人吗?我记得先前看过新闻说不再收新农合费用了,不交是不是就不能享受医疗报销了?
您好!
现就您咨询“湘潭县居民2018年新农合相关事宜”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6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保准统一为180元/人。2、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印发的《湘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潭政办发〔2016〕100号)文件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城乡居民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在2月28日之前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村或者华融湘江银行柜台(或手机app)和建设银行柜台(或手机app)都可以缴费参保。4、请尽快参保,未参保者不能享受相应医保待遇,超过缴费时限后不能临时参保。
特此回复!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6日
2018-02-08 22:1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