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是湖南省会同县林城镇墓脚村一组村民,林城镇政府要把我墓脚村一组所属的一块集体用地(原分到户的茶山,后集中统一租给个人开办砖厂,后在环保整改中砖厂停业)租用给会同县精准扶贫开发责任有限公司,用作承建光伏发电站。
该项目在2017年下半年镇政府就与村上领导在计划土地流转事宜,在无村民知晓的情况下,私下用红线把要租用的土地圈好,并且在没有得到我村村民的认可同意就对该项目报请立项,直到2018年3月份镇政府才来与一组村民开会商讨土地流转事情,但是在会议协商中以不合理的价格强行租用,如不同意就是跟政府作对,开会就是走过场走行式,完全没有考虑老百姓的利益,以一口价每年150元亩的价格租用30年,租地面积约104亩左右(其中墓脚村一组约70亩)
镇政府没有组织村小组内部集体会议进行投票表决,没有让组内每一户合法公民公平.公正.公开参与商议,而是以选择性走家串户行式私下进行相关工作,最后仅以17户村民(党员家庭为主)不情愿地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并以此为土地流转事实依据欲强行通过,结果遭一组村民绝大多数人极力反对(注:全小组56个自然户)
期间政府打出十二类扫黑除恶重点对象公告,对组内反应激烈的一些年轻人实行口头警告,更利用本县相关国家公职人员陪同游说施压方法试图威逼小组内亲属妥协。政府以有人签字为土地流转事实依据,对下展开的工作尽为其不合理价格,不合理态度,不合理处理方式扫清层层阻力,令小组绝大部分村民寒心彻骨。政府没有本着以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仅以17户村民签字为由,无视多数老百姓合法权益,违背多数老百姓意愿,干扰多数老百姓思想,请问领导,林城镇政府的行为是否是滥用职权???这种协议是否合法属效???
2018年6月3日强行开工占地,在开工现场林城镇政府出动几十名警力及工作人员,老百姓在维护自己的土地,保护自己的土地不被侵占,维护自己的权益过程中,其中一位70多岁满头白发情绪激动,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家被警察拖拉摔倒多次,造成左手骨裂及腰胸受伤,并审讯扣押一天,在老人疼痛难忍的情况下,镇政府只是给予简单包扎处理,没有进行住院治疗,而是晚上把70多岁老人家送回家中后不闻不问,任由老人家呼痛呻吟。如此至老百姓的生命于不顾,人性何在???良心何在???
作为社会最底层的弱势老百姓维护自己的合法土地有错吗?一辈子安分守己的穷苦农民对镇政府的霸权主义有所抵触,真的违法吗?希望各级领导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在没有通过大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占用百姓土地还抓人伤人是违法的!
无利不起早,老百姓的地租出去30年和被征收差不多一个意思,但按这个租价老百姓仅得4500元/亩,若征收差不多有十倍价差。好像吴镇长也是岩头人吧,对家乡人这么干是不是过了点!
希望政府能公正的查明事情,还当地老百姓一个公道。
光伏发电站总比办砖厂强,我们老百姓也要有长远眼光,毕竟这不是农田,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封建社会的官员尚且有这种觉悟,现在某些地方政府的某些行为确令群众心寒!
政府就是这么的做出回应的吗,明明实在歪曲事实,在协议上签的几户只占三分之一,法律上不能生效,况且签字的人都是在被强制的情况下签的,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民主决议吗?
@
林城镇政府这样扭曲事实,请你们拿出证据,可我们老百姓有证有据,协议书我们通过市政府鉴定,属于无效的!铁的事实,铁的证据!那么为什么林城镇政府非要强行进场,希望你们想想, 有什么力量让林城镇政府做出知法犯法的强行进场导致一个70多岁的老人多处骨折,如果政府没有错,为什么又会垫付医药费。
墓脚村一组总共56户,只有17户签字,17户就超过三分之二?然后在没签合同的情况下就强制动工,还拉上所为的警戒线,老百姓维护自己的土地都不行,还需要工作人员和民警依法维护秩序,维护的结果就是老百姓自己家的地连站着的权利都没有了,(为了这事老人家还受伤住院)事情发展到今天依然没有解决,但林城镇政府的声明竟然是该项目目前顺利进行,我们是生活在依法治国的年代,但依法治国的年代竟然有人员知法犯法,还是打着政府的名义,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实地调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不要让百姓寒心!!!
镇政府的回贴存在严重颠倒黑白、歪曲事实!不尊重民意! 6月3日上午在村民维权中!年迈70多岁的老人在警戒线外被公安局治安大队二级警督杨秀一暴力执法中!以暴力手段推、拽、摔、拉中一路多次摔倒在水泥马路上!导致老人全身多处受伤、左臂关节骨折、脊椎骨破裂二节、这就是执法中的"强制带离"吗??对一位毫无危机性的老人值得用此暴力手段吗?执法者难道就可以滥用职权、胡乱用法吗??希望上级领导严查、严办!还社会一个和谐、法制的体制!还群众一个公正!还老人一个公道! 事后于上午9点三十分左右直��带到公安局治安大队审讯进行了长时间的审问、画押、并对老人对进行恐吓、捆绑等手段!严重造成老人身体、心灵、精神上的伤害!杨秀一警官请问:谁能给予你这么大的权力!你还是人民警察吗?你是父母生的吗? 事后由镇政府二名工作人员与村长、村妇主任四人带到民间骨科诊所进行了照片和简单伤势处理! 晚上19点15分左右四人送老人至家中、因老人伤势严重!全身前后绑满膏药、左手石膏固护用吊带吊至胸前、无任何人对其家人作出解释和伤势情况告之!家人无法接受一个人带走时毫发无伤、送回时一个遍体凌伤、左手打上石膏的老人!立即转送老人到村长家中!晚上任由老人疼痛、呻吟、呕吐、无相关人员进行送疔措施!在长达三十多个小时中任由受伤老人自生自灭! 直至其儿子由外地赶回!找镇、村领导进行多方多次陈述其病情、伤势的严重后果性!才协商达成先治病后处理、由镇政府先垫付医疗费用! 以上事实均有现场视频可取为证、现场群众作证!
公安部发文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公安部党委近日制定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近年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公安民警的身影,有的地方造成了群众与警察的直接性冲突,使得社会上一度在继“仇官”、“仇富”之后,又多了一个“仇警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为什么警察屡屡成为对抗性冲突的中心?其根源就在于对警力的过度使用甚至是滥用。以贵州瓮安事件为例,当时的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事后对滥用警力作了一番深入分析,指出“瓮安骚乱的深层次原因是当地侵犯民众利益的事情太多,而在处置纠纷的过程中,一些官员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随意动用警力”。在瓮安骚乱爆发以前,一些官员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楼上说的有理。
可以把政府和派出所 所有不合理回贴,扭曲事实,和老百姓手上的所以证据到长沙,甚至中央了,总有人会把这些不明事理的人,只为自己着想不为老百姓的昏君!一查到底
2018-06-07 10:2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