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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湘源公寓逾期交付拒不赔偿,态度恶劣

2018-10-14 20:17:22发布28次查看
本人于2016.12.28日在吉首市团结西路湘源公寓按照合同购买一套精装商品房,合同规定应于2017.12.31号交付业主。到2018.4.21日仍未交付业主,逾期110多天。期间开发商未与业主做任何解释、协商跟沟通。春节前业主前去沟通交房问题,开发商以合同到2017.12.31号是按照毛坯房交付为由,拒绝按照精装房交付(当时开盘时开发商宣传拎包入住,置房顾问等相关人员也一直宣传是精装房拎包入住),开发商存在欺骗营销。为抢工期,楼盘竣工后开发商也未组织业主进行毛坯房验收就直接让装修公司开始施工。并且装修与当时参观的样板房装修差距太大,所用装修用材均没有与业主沟通。直到年后因为土建问题整栋楼盘出现大面积厕所漏水,一直停工到四月份(开发商一直口口声声说毛坯房已验收,为什么还出现厕所防水大量返工现象。)
2018.4.10号业主因为与开发商沟通无果,于是30余家业主寻求法律帮助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跟开发商协商交房问题。协商无果,开发商用发短信的方式强制业主收房,并寻求各种理由拒绝任何逾期赔付。并说再闹事就停工,打官司拖个四五年等威胁业主。
老百姓用自己的血汗钱购买的房屋,遇到这种无良开发商真的是欲哭无泪。辛辛苦苦买的房子,按月及时还房贷,等来的却是这样霸道的开发商。和谐社会,打黑除恶,真的应该顺便清理一下这些无良商家。真的太让人心寒了。
延期交房是开发商严重的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协商无果的情况,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维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审限一般为6个月,二审审限一般为3个月,没有4、5年的说法。
2018-05-07 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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