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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麻塘乡江抱村的争地伤人事件

2018-10-14 16:47:02发布24次查看
没天理!冤案错案就是这样来的!!
年前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湖南省绥宁县麻塘乡江抱村发生一起争地伤人事件,受害人是一对年近六十的老夫妻!
事情起因是年轻的吴某夫妻建新房,想买下挨着他家新房基址的一小块地,老夫妻俩不愿卖,得罪了年轻夫妻。吴某夫妻本就在村里横行霸道,家里有个亲表哥在县政府机要部门任领导,村干部和村民对他们都有所顾忌。吴某夫妻在没有告知受害人的情况下,擅自架梯进入受害人家接电线,用水!建房过程中把人家的水泥砖打烂了很多,还弄坏了其他很多东西。受害人回家看到如此景像,喊村领导出面索赔弄坏的砖块。吴某夫妻很不服气,加之老夫妻不愿卖地给他们怀恨在心,故意将还的砖挡住了受害人一家人经常进出的后门,趁受害人整理的时候,上前阻拦,将年近六十的受害女主按在地上殴打,女主毫无招架之力,满身是伤,在地上动弹不得!受害男主出门阻止,才出门就被吴某夫妻扭打,头部受伤,鲜血直流!
报警之后,派出所的人迟迟未到,受害人受伤严重,只好先就医。受害女主当晚直接住院,腰椎压缩性骨折,有多碎骨,多处软组织损伤,脑震荡,身上多处淤青和擦伤!男主眉骨处皮肤深度开裂,缝了几针,脑震荡,当晚留院观察!而施暴人吴某夫妻每天照常骑摩托到处打麻将。直到大年三十,派出所都未处理此事,受害人家属只能自己找到吴某夫妻讨要医疗费,在双方对峙的情况下,派出所才不情不愿的出面协调。这个过程,施暴人没有一点对受害者的愧疚,态度傲慢!派出所的无作为也让人心寒!
事情拖到年后,在受伤女主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后,派出所仍迟迟未抓施暴者吴某夫妻!不知是否是吴某在检查院当院长的表哥打过招呼的原因,派出所多次试图让受害者接受吴某夫妻给的一万元医疗费用私了此事,并迟迟不处理此案!受害者家人不愿接受和解,想给受害者讨个公道!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便出言恐吓,只要不和解,受害人也逃不掉被处理!这之后的调查取证,派出所工作人员态度都是一边倒,在给受害女主做笔录时态度十分恶劣,笔录也并未给受害人过目就直接让其签字画押。
因为受害人在网上投诉派出所无为,并在网上报案,派出所有所顾忌,于是在证人证言上做手脚,避重就轻将打人至轻伤的罪行推至吴某妻子一人的身上,并试图证明是无意推倒受害女主至骨折!完全没有听取受害方的言辞,也无视证明吴某打人的证言!案件提交到检察院之后,检察院又以证据不足,案情不清为由拒绝逮捕施暴者!在晚上近十一点,检察院工作人员仍试图电话劝说受害者接受一万医药赔款撤案,未遂,便气急败坏地说“你们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都要放人,由不得你们”!在一次传唤受害男主的时候,派出所工作人员没收受害人手机,试图将所有对施暴者不利的证据删除。
事件发生已经两月有余,受害者诉冤无门,只能多次上检察院要公道。检查院和派出所为了稳住受害者,才批准逮捕了吴某老婆。同时以参与打架斗殴为由要治安拘留受害男主,参与殴打老夫妻的吴某人却相安无事!受害人家属电话至乡派出所所长质疑此事,对方大声呵斥,说受害人家属没有权利过问此案,他更加没有义务跟家属交代,如何处理是他们说了算,没有受害者和家属说话的权利!如此粗暴野蛮地对待受害公民,纳税人心寒呀!
之前律师看过有邻居证言说吴某夫妻揪着受害男主殴打,派出所和检察院的说辞不是此地无银吗?被打的人需要被处理,打人的人却逍遥法外,天理何在?百姓的公道何在?法何以为民用?
时至今日,受害女主仍躺在医院,医疗费用已高达四万余元。检察院却仍以案情复杂为由将此案压着!作为普通平民百姓的受害者及其家人有冤难辨,有气难出,投诉无门,只能借助网络的力量,希望能被有关部门领导看到,给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望广大网友帮忙转发,帮助他们也是帮助我们自己啊!我们仍愿相信执法部门,相信主流民意。
尊敬的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4月21日,呼声网友20180421081538在贵栏目发布《绥宁县麻塘乡江抱村的争地伤人事件》的投诉。
2018年2月13日18时许,麻塘派出所接报警:江抱村吴某家与曾某家因地基纠纷引起打架。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双方都有不同程度受伤,伤者于当晚赶往医院治疗。次日绥宁县公安局麻塘派出所民警对该案受案并开展调查。2月23日民警将鉴定聘请书送达并告知双方当事人,3月5日民警收到当事人胡某的伤情鉴定意见书,将该案立为故意伤害案。3月13日经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就该案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无法达成调解。同日,将嫌疑人唐某依法刑事拘留,3月26日经绥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嫌疑人唐某执行逮捕。4月13日将该案移送起诉。
绥宁县公安局麻塘派出所
2018年4月25日
2018-04-21 08: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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