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桃林寺镇东塘村居民,为国道240的拆迁户,现与邻居吴六生因建房产生纠纷,吴六生勾结政府多次阻止我修建现建的配套房(厨房厕所)。吴六生已建一套别墅和平房共两栋,他又不是拆迁户,为什么他现在还能在国道旁修建一栋3层楼房,他是否有这个资质建房?建筑面积是否超标?又是谁和哪个部门批准的?难道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这其中存在明显的贪污受贿,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采集到证据。政府部门曾多次纠集人员上门逼迫、恐吓,行为恶劣,因我也快70岁了,身体多病,我也曾打过信访局、政法委、市长热线,他们的态度是你自己处理,投诉无门。中央不是一直强调反腐倡廉、注重民生民情吗?怎么现实社会政府部门仍然为所欲为,无视老百姓的利益,哪里还有公平和正义!希望有关部门给我公正处理!
经查实,吴六生是桃林寺镇东塘村村民,确在该村g240国道附近建成一栋3层楼房,未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违章建筑。镇规划、国土部门两次向其发送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进行整改。经调查,帖文中的“我”或“本人”是与吴六生紧相邻的居民周某某。其房屋确实与吴六生房屋同一时间开工、同一时间建成。但其在汨政办函[2017]79号《关于严格做好干线公路沿线控建工作的通知》下达后,其无视相关要求,又在其已建好的房屋边加建两间杂物房,故此我镇根据该文件要求,要求其对6月19日新建的两间杂物房进行拆除。
2017-10-25 13:4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