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理强扣退休人员工资
我叫倪宏英,系桃源县副食品公司退休职工,生于1962年10月,于2012年9月退休,但是,由于桃源人社局工作人员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出现错误,把我的退休时间采集成2013年9月,经多方协商,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终于把我的退休时间纠正过来,但是,退休工资却只补发我4个月,强扣我8个月工资,让我损失14150.16元。
2006年国家对40、50下岗职工进行优扶政策(发放下岗优待证),时间为2006年4月至2009年3月对下岗职工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但是,桃源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又把我的名字采集成“倪红英”,至使我不能享受补贴,多缴保费4587元。
2014年3月1日本人向县人民法院、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讼诉,行政抗诉,都以不属于人民法院管理范围不支持、不受理,枉法裁定。
桃源县人社局对本人打击报复,2014年1月1日国家对企业职普调工资时不给本人调工资,到2014年9月23号本人去找他们才进行调工资。
试问,这样的事情政府部门管不管,到底由那个部门管?对于桃源县人社局强扣、多缴18737.16元找谁要?桃源县人社局打击报复的行为要对本人赔礼道歉。
举报人:桃源县副食品公司退休职工倪宏英
联系电话:1361736892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事实清楚相关部门必须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并予以补偿!此类合理合法的诉求与理性的表达不得到支持,是非逼着去省里和北京吗?
希望有关部门予以解决,毕竟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
如果事情属实,有关部门应该公正妥善处理。
政府的小事是老百姓的大事,请相关部门和办事人员重视,公正迅速的处理。毕竟谁也不能当一辈子的公务人员,但每个人都希望被这个国家的公务人员善待,享受自己本来拥护的权利。
2016-05-29 11:2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