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正组织实施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但就实施当中大家讨论的一些问题待相关部门准确回复为感。
1、关于“年度考核为优秀可提前半年晋升”的实施,字面理解是:任职年限与工资级别同时达的时间再按此条件往前推算晋级时间,可现在是不论年限提前了多少,工资级别没要达到条件也不行。那么“年度考核为优秀可提前半年晋升”几乎没有意义,与政策出台的初衷相差甚远。
2、公务员职级并行的晋升次数。政策面理解是:只要达到晋升年限与级别,可连续晋升,即如科员一直未提拔,只要连续工作27年且达到晋升工资级别,就可依次晋升副科、正科。但现在回复的是:如未解决副(正)科,就只能晋升到副(正)科打止了,只能享受一次职级并行晋升,不知确实如此。
基层公务员实行职级并行,本来是一项好政策,让老实人、想干事的人不用钻营升官发财之道,只要好好工作就会有机会升职加工资,可是,2015年元月出台政策至今,在基层仍然没有落实到位,“老实人”要得到一点惠民政策为什么这样艰难呢?不要冷漠,那怕有一声回复,也不会让人感到心寒!
2015-12-24 11:46: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