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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法院你凭什么生效判决书拘留我夫妇

2018-10-14 1:47:20发布16次查看
2017年8月1日、涟源法院执行局法官谢毅拿着两份(2013)涟执字第401号涟源市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对我夫妻两个人带到涟源拘所进行司法拘留各15天、因为本人沒有收到判决书、向谢毅法官素要生效判决书时、发生了争执、谢毅法官对本人在拘留期满又以(2013)涟执字第869号涟源市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拘留15天!两次合计30天、实拘31天(8月1日到31日才出来)
本人与胞兄黄喜文相邻纠纷一案、分别于2011年9月29日至2012年11月9日已公开开庭审理两次。因一案涟源法院出现了两个不同的判决书、一个是主审法官杨仪凡、还有一个是主审法官游汉雄(2015年7月24日、涟源执行法官王咏苗亲自对本人说的)。本人至今没有收到涟源市法院的两份判决书、更谈不上叫什么生效判决书。而涟源市法院的三份拘留决定书也没有写明判决书上的案号、仅写了"黄会文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将本人连续拘留了31天!同样我妻子陈梦江的拘留决定书上、也没有生效判决书的案号、被涟源法院拘留了15天!为了要份涟源法院的生效判决书、2017年11月9日书面向上级法院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投诉反映、同月29日再次去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催讨判决书无果、一直至今也没有答复!总感觉他们都是"法官"、有点官官相护的味道!本人已经拘留了!要份"生效的判决就这么难吗!
举报人:黄会文
2017年12月4日
无理取闹,刁民一个。
2017-12-04 23: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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