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偿本人有关劳动待遇的请求
本人蔡建平,男,现年60岁,于2012年2月1日与华容华泰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委派至华容方正证券公司担任保安工作,直至2015年9月1日,共计43个月。2015年9月1日保安公司以本人年龄已满60岁,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停职休养为由辞退。
本人在方正证券公司担任保安工作期间,工作分两班倒,每班工作时间12小时,全年节假日无休息,天天上班,无任何劳保福利待遇,工资仅为860元~1100元,生活费自理,低于岳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尽管如此,本人工作任劳任怨,认真负责,受到方正证券公司上下的一致好评。
华容华泰保安公司将本人辞退后,本应按国家相关法律给予我相应补偿,本人多次向该公司领导要求得到工作期间的合理补偿,但该公司以各种理拖延至今日仍无答复。
2015年10月8日,本人向华容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有关实际情况,并提出补偿要求,但被该大队以本人“已年满60岁,不属于其保护对象”为由不予受理。该大队建议本人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一介小民,并不想惹官司,情急之下不得不向红网求助,晒出我的补偿要求:
1、本人2012年2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共43个月上班期间,华容华泰保安公司应为我缴纳“五险一金”,但该公司未履行此项责任义务,请求责令补缴或将相关费用以现金方式补偿本人;
2、本人工作43个月期间,每天上班12个小时按国家规定4小时,应按加班计发本人加班费11816元,节假日共有90天无休息,应计发加班费6600元。共应补发加班费18416元;
3、华容华泰保安公司辞退本人,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应补偿本人4个月工资,计4400元。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现阶段,依法保护劳动者是全社会的共识,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诚恳请求体谅我作为一个普通劳动者的艰辛,按国家相关法规,为我主持正义,帮我讨回我应得的合理补偿。
请求人:蔡建平 联系电话:18974028597
2015年10月15日
可以找劳动部门啦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早日解决,尊重老百姓的廉价劳动力。
这位网友.你反映的问题也不一定全有道理.1.当时招进来肯定是自愿的.2.上班12小时肯定给了假.3.五金一险应从你工资部分上班时就应提交.4.现在你年满60下掉也是正常.不能说不给你事做就到处告人家公司,我看了你的帖有点不地道.都象你这样中国打工.下岗几十亿那企业没敢办了,国有企业就是象你种人搞跨的.国税也没人交了.做良民好.
按楼主所说,你上岗时应有57岁了,当时上岗如果你要求买五险一金就应该提出来,或者提出部份保险补偿,比如每个月工资多个几十百把块的,到了你60岁,本来就应该退休了,不可能还要单位补这么多钱,老板好说话给个千把块就高兴的回家养老去就可以了,按你的说法,用工3年,除了发工资,你60岁了还要补你2多块,还不包括保险,加起来三年就要四万多,你说有这样的老板,都向你一样,还用得起50多岁的人,政府一老说老百姓是弱势,你想想小公司的老板,被你这样一告,他又能挣几个钱。
2015-10-16 15:2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