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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政政府与梨树桥全体村民自留地权属之争

2018-10-13 7:15:26发布41次查看
尊敬的巡视组领导同志:你们好,我们是桃江县桃花江镇梨树桥村民,今我们全体村民与当地镇政府有一百多亩土地的权属之争,此土地是农民当年承包到户的人民自流地及村茶场水电,跟本无买卖之说。撤区并乡之前是桃花江企业公司与县建材公司合营办转厂,当时是征地为期二十年,到期后平整归还给当地村民(如今有当年原始经办人的证明材料九份,并有当年公证处的领导)现在以是三十多年,如今当地村民欲哭无泪,状告无门,恳请上级领导关注此事,关注民生,还当地农民之公道。梨树桥全体村民。
尊敬的网友:
您好!贴文《桃江县镇政府与梨树桥全体村民自留地权属之争》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座落在桃江县桃花江镇梨树桥村的镇第六砖厂范围内的土地,依据当时政策由桃江县人民政府于1985年4月19日签发了“(85)桃政土字29号”基本建设征用土地审批单批准征用,由原桃花江乡企业公司分别与原梨树桥村和原药铺子村签订了征用土地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共计补偿征地款50224.2元,并安排所在村民组的部分劳动力就业,协议并经桃江县公证处予以了公证。
砖厂因政策原因被关闭后,所属土地曾一度闲置,个别群众擅自占用。为盘活闲置土地,经桃江县人民政府同意,桃花江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7日将镇第六砖厂范围内土地租赁给某驾校作驾培驾考基地,经梨树桥村委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征询意见,大家也同意该驾校落户梨树桥村。
驾校进驻后,前期建设尚为顺利。但待围墙建设工程发包后,个别群众以要政府将土地权属归还给村民、或土地租金应交给村民管理支配为由,组织、煽动周边群众阻止施工方施工。
接到阻工报告后,桃花江镇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当地群众开会,通报相关情况,做阻工群众思想工作,但个别群众仍不听劝解,依然多次阻工。
2018年4月10日,公安机关现场抓获7名扰乱施工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并已依法给予了治安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对组织、煽动及积极参与阻工的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追查中。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2日
2018-04-04 19: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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