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70,母亲58因身体原因没有工作及经济收入。一家三口一直住在不足20平的小平房里,去年我得知家里的情况可以申请廉租房,几个月的时间在各单位部门办理了多个证明文件,其中有一项是婚姻状况证明,我父母8几年结婚当时都是手写结婚证,我母亲当时名字是周卫军,后来1999年母亲把户口迁来长沙(母亲原籍益阳),当时政府的办事人员把母亲的名字录错成周蕙群(我母亲不识字),后来去找办事员他以没关系为由搪塞了我母亲。
现在的问题就是原始的婚姻档案名字是周卫军,现在的资料和电脑上的名字都是周蕙群,所以档案局以名字不同拒绝给我父母开局婚姻状况证明,民政局以此事不归他们管为由拒绝也出示证明。后来我找到五里牌派出所,他们告诉我他们这边的档案名字是周蕙群,所以没办法证明周卫军和周蕙群是同一个人,要我回原籍。我回到益阳希望能开出这个证明,最后的结果也是一样被拒绝。
只是因为名字的关系就否定了我母亲的整个人生,以及家里申请廉租房的资格,我感到很绝望。希望市长能给予帮助。
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原始档案依据在迁入地派出所,建议你到迁入地派出所查询原始档案,以此出具同一人证明。
如有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0731-88665249、888786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