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新化县圳上镇曙光村村民反映圳上派出所不依法取证

2018-10-12 9:09:40发布27次查看
我叫方容香,女,1958年轻10月份1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252419581012xxxx,家住湖南省新化县圳上镇曙光村第十一村民组,联系电话:18373898152.
一状告对象
(一)状告新化县公安局圳上派出所王苗清教导员不依法取证,与社会人员陈又生用虚假证据、用钱买证人做假证,违反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原则,用行政手段于2017年6月16日无故将我非法拘禁五日;
(二)状告新化县公安局圳上派出所不依法依程序办理案件,在于2017年6月16日在圳上没有出示书面传唤通知书的情况下,以调解为由骗我到公安机关,在凶器没有固定、伤情没有鉴定(陈代友的伤情是钝器伤、锐器伤不明)、没有证人证言的情况下将我非法拘禁五日;
(三)状告新化县人民法院不依法公平公证判决,在证人到场说明是当事人陈代友儿子陈又生用钱买他做证、圳上派出所民警强行拿手捺印的情况下,新化县公安局不能提供凶器、不能担供病历、伤情鉴定书报告的情况下,我本人提出对我在公安机关所有的签字进行笔迹鉴定的情况下,法院对我提出的要求置之不理,仍然以“事发时间是4月22日”做出了不正当判决;
(四)状告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依法公平公正判决,证人再次出现在中级人民法院作证,但法官没有问作假证的证人一句话,在新化县公安局不能提供凶器不能提供伤情鉴定报告,我本人提出对我在公安机在所有的签字进行笔迹鉴定的情况下,中级人民法院对我提出的要求仍然没采纳,仍然以证据充分,而不是以证据确实,充分,做出判决。
二,为何要告状
新化县公安局,新化县人民法院、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证据不确实、充分、程序不合法的情况下,不依法办事,罔顾法律,视人民的的权利为儿戏,违背了中央提出的“努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违背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则,新化县公安局,新化县人民法院、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体现的是“有钱、有权”的法律,为什么如此说,因为陈代友的儿子是一个包工头,亲戚是新化县人民法院的一位领导,陈石明是村里的支书,圳上派出所民警王苗教导员,而我是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草民。
为什么我以前不走上访这条路,因为我相信我们的政府,我尊崇我们国家的宪法,可是娄底中院于此2018年3月5日对我做出了终审判决,等于把我的荣誉判了死刑,把我家庭带入了万劫不复,把我子孙后代走上光荣尊崇的国家工作人员队伍和入伍参军断了后路,所以我要拒理力争恢复我的名誉。主要由如下:
(一)证据不确实,充分
1、公安机关到现在都没有提供我伏案的凶器,一根于树枝,这根干树枝是用铁做的,不是天上飞来的正义之杖,无从知晓;
2、公安机关到现在都没有提供伤情鉴定报告,伤是由钝器、锐器所为不清楚;
3、公安机关到现在都没有提供陈代友的病历和医嘱;
4、证人陈国华、知书陈石明、刘尧东是否在打架现场,如果在打架现场,离当事人有多远,要知道,大山里太阳落山早,天黑也有看清手中所持之物,目前这样的人可能很难找,何况知书陈石明的询问笔录还可以别人代签,这能做为证人和证言吗?
5、打架现场没有现场勘查,没有现场照片,到底是在“雷公井”打架,还是在新化县城打架不清楚;
6、我全程都没有承认我打人一事,我的所有言词证据都有是在王苗清清教导员的威胁签的。如果威胁我,我不会签字,何况我是一个不识字的60岁的农妇。如果没有威胁我,为什么公安机关不提供全程录音录像,何况我只是一个违法人员,为何要给我制作讯问笔录。
(二)程序不合法
1、新化公安局说是出示了《传唤证》、为何我没有看到,也没有通知家属;问村支收陈石明也不知道,这其中是否是知书陈石明与圳上派出所一起来陷害我,而我一个草民,难道就是因为我对他所支持的村干部选举时不投票造成的吗?
2、《拘留家属通知书》为什么不给我们,公安机关询问我时,我已告知了我儿子的电话,为什么不直接通知我儿子,我儿子也是成年人了;
3、在拘留我时,我已提出申诉,为什么不采纳,而我的情形不适用于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的执法不能到位的情形;
4、在取证方面,用钱买证人,事先制作好笔录,强行按压,这是什么行为;
5、没有对作案工具依法进行扣押,固定证据,要么就是没有作案工具,故意陷害我;
6、新化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第6页“证据10,事发时间是4月22日,原告住院时间是5月26日,时间不符“,即然法院事发时间是4月22日,而那一天我没与任何人发生过纠纷,刚好与新化县公安局圳上派出所没有现场勘查照片吻合,为何法院仍然对我进行了不利判决;
7、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第4页”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什么不是证据确实,充分,由此可以认定,证据虽然充公,但都不是真实的;
三、诉求
1、请新化县公安局提供我作案时的凶器,请相关鉴定机构对凶器留有的dna进行
鉴定,鉴定是否是我方容香的dna,费用我自己承担;
2、请新化县公安局出示我已签字的书面传唤证书并交相关部门鉴定,费用我自己承担;
3、请新化县公安局提供陈代友的病历书、相关伤情冶疗情况及医嘱;
4、请新化县公安局提供陈代友的《伤情鉴定报告》;
5、请新化县公安局提供2017年5月17日的天气预报及日出、日落时间(新化县气象有备案);因为证人证明在很远的地方在2017年5月17日晚上20时许还能很清楚的分辩谁手中握有凶器,所以需要当天的日落时间。
6、请新化县公安局提供现场勘杳报告或现场照片;
7、请新化县公安局说明为什么要用钱买证人做证言;
8、请新化县公安局提供2017年6月16日将我带到新化县公安局路途车内监控(执法记录仪全程跟拍)及对我进行询问时的录音录像;
9、请新化县人民法院说明为什么在证人陈国华到现场说明作证的言词证据不是他所说,是由公安机关写好后,陈代友的儿陈友生强拉,用钱收买才签字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没有提供凶器、病历书、伤情鉴定的情况下做出了对我不利的判决;
9、请娄底市中级人民院说明为什么当天只有一名法官到场审理、为什么对证人陈国华的证词不予采纳、为什么不对我的笔迹进行司法鉴定;
10、请新化人民法院、娄底中级人民法院解释什么是事实清楚,什么是证据确实、充分、什么是程序合法、什么是公平公正、什么是疑人无;
11、请上级调取我在新化县公安机关所有的签字进行笔迹鉴定,费用我自己承担。
最后请上级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给我一个公正结果。
草民方容香拜上!!!
告状人:方容香
2018年4月25日
附:1、新公(圳)决字[2017]第1275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2、新化县人民法院(2017)湘1322行初104号行政判决书;
3、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湘13行终于518号行政判决书

chenjihua网友:
您所反映的相关诉求已收悉。因2018年3月5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做出终审判决,如有不服,建议您依法依程序合理维护相关权益。
圳上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
2018-04-25 22:56:49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