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仙溪派出所于2015年收取我等取保候审押金每人一万元(三人共三万块),每次去到派出所问,一直都是推说是县公安局财政出了问题,但一定会退,可至今一年多了还是没退,请问需要什么途径才能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追回取押金。
廖卫律师:参考规定《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
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廖 卫,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行政维权,较大、疑难民事纠纷代理,受理各类实名举报(材料请发邮箱:csu168@126.com)
办公地址:长沙市八一路10号天佑大厦26层,邮编:410001
电 话:0731-88804315,qq群:51082928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
收悉网友2016年12月22日发表于贵栏目“安化县仙溪镇派出所收取的取保候审押金一直不退”的贴文,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12月,我局仙溪派出所破获董某波等人开设赌场案。至2015年11月,殷某、姚某、谢某、吴某、董某龙等犯罪嫌疑人先后到案。2016年,我局已为姚某办理相关手续并退还保证金,该案其余取保候审人员可与仙溪派出所联系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安化县公安局
2016年12月30日
2016-12-22 21:0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