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黄金萍系湖南省湘乡市新湘路城西村九组村民
身份证 4303221976******
由于祖屋倒塌是新办的失职,左邻右舍建房时没有留采光道,排水沟致使房子倒塌,当时老公是孤儿,年幼无知,生活都成问题哪还有钱来重建。现考虑到两个儿子的住房困难才来修复。2015年1月13日下午新办干出偷鸡摸狗之事,把我家钢筋架割除,暴力打伤好几人的报告。
2014年12月2日上书报请村组来修复,可2015年1月13日下午新办在我家没人时将基础钢筋架割除,我闻信赶回阻止时,他们不分青红皂白施以暴力打人,围观群众讲公道话也不放过(如刘文辉被打伤住院,七十多岁的婶娘,六十岁的姐姐)我被打得遍体鳞伤因1岁的孩子没人照看才没有住院治疗,可邻居李光华(村委,原村长)家的房子多多,他家的违法建筑你们又为什么不去控违、拆违呢?为什么成志坚(刑侦队副队长)能在我组建一座别墅及车库呢?新办的胡作非为,致使我家的生活更加困难,真是雪上加霜,一家四口靠老公打工维持生活。现在新办给我的答复是一自办,二拿宅基地卖给仇家。请问民宅能卖吗?民生又在哪?合法的不让建,违法的又不去控违,拆违,这公平吗?新办为了达到让我息访,息诉的目的,拿我生第二胎为借口打压我,说要交社会征收抚养费,否则把我及老公抓去拘留所,现在国家政策允许生二胎,我儿子的户口早上了,他们这不是滥用职权,渎职犯罪吗?
新办的违法、违规、乱作为,剥夺我家的民权,财权和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是严重的渎职,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应承担全部责任。请求解决民生,还我民宅,讨还公道!!!
申诉人:黄金萍
电话:13875236057
2016年10月3日
重点没说
2014年12月23日下午,我办工作人员在每日违法建设例行巡查中发现,新办城西村六组有人正在进行基础建设施工。向城西村委询问得知,该处建设属于城西村八组村民黄金萍,未获得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手续,没有签署四邻协议,属于典型的违法建筑。城管新办中队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停工,并下发停工通知书,当事人黄金萍拒签,由城西村书记胡承开代签。
城西八组村民多次匿名电话举报,并在红网上发帖要求制止黄金萍的违建行为。办事处和城管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要求停工,当事人拒不配合,于2015年1月8日将地基灌注完混凝土。
办事处根据《湘乡市控制和拆除违法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党办发[2014]25号)的有关规定,于2015年1月13日组织城管、国土、规划、公安等部门统一行动,对黄金萍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强拆,遭到黄金萍一家的对抗,在拆除过程中黄金萍一家向城管执法人员丢砖头,并出手打人,将城管新办中队陈钢、沈晓勇两位工作人员打伤,住院治疗。暴力抗法的肇事者刘某某被派出所治安拘留。
2016-10-03 21: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