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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富家村支委换届推选工作有违法定程序

2018-10-12 2:24:45发布23次查看
我们是富家村村民,富家村由原花围村、张弓塘村、金龙村合并后更名为富家村,村民有3000余人,2017年3月25日是富家村换届推选村支部成员的日子,有横幅宣传,内容为杨家桥镇富家村党组织民主测评暨选举大会,而有的党员、村小组组长持有杨家桥镇政府发放的村党员、村民代表遵守换届纪律的承诺书,这些宣传内容从形式上看符合法定形式,但从村民落实的实际情况,村代表这个主体并没有参加,也就是说连一个代表也没有被通知,列席参加推选村支委成员,把村代表换成组长参加的做法有违法定程序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推选村支委的权利主体是本村党员和本村村民代表,其相关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该组织法第25条、第28条就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产生程序、权利义务关系,都进行了具体规定,由此可归纳为村小组长不是村民代表,不能画等号,名称不同,权责不同,各司其职。
综合相关法律和村代表换成村民小组长参加推选村支委成员的客观事实,足以说明此次富家村村支部换届选举的程序严重违法,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希望杨家桥镇人民政府尽快做出回应,依法撤销此次村支部的换届选举行为。
杨家桥镇政府作为基层政府、指导、监督、帮助行政村,依法开展工作是负有法定义务的,政府要成为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必须是依据法律也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而此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采取不作为的方式,放纵富家村违法推选换届支委的做法应以此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违法行政。
另关于有违四风问题
2017年的3月25日的村支委换届选举办了十桌宴席,先天就专门安排了买菜、配菜、厨师以及为宴席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在群众中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属于违反四风的行为。本镇的相邻村就杜绝了此种做法,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对此予以严查,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富家村村民:
你好!对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富家村支委换届没有村民代表参加”只有村民小组长参加一说
目前该村正在进行的还只是党组织换届(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该村是去年的合并村,还没有依程序产生新村的村民代表,所以要求村民小组长参加推荐会议。
2、关于有违四风问题一事
关于在支委换届选举中办了十桌宴席情况不实,由于当天推荐会议时间长,因此为了使这次推荐会议工作圆满完成,富家村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对后勤工作作了准备,准备了中餐,会议从9:00开到13:00才结束,当天到会人数有100多人。因此,会议安排中餐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杨嘉桥镇人民政府
2017-04-04 20: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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