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诉人:李青秀,女,汉族,53岁,农民,身份证号:43032219640911xxxx
被控诉人:廖永辉,男,汉族,中共党员,原湘乡市翻江镇东坪村支部书记。
案由:虚开冒领,职务侵占。
控诉事实与理由:
1.被控诉人利用职务之便虚开冒领控诉人因长韶娄高速公路土地补偿款2013-2014共计14321元。
2.虚开冒领三组付运香土地补偿款共计3522元。
3.虚开冒领三组刘志桥土地补偿款共计8072元。
4.2014-2016年利用职务之便私吞资金共计18000元。
5.2014-2016年利用职务之便私吞政府一事一议拨款7600元。
6.2012-2013年利用职务之便私吞长韶娄高速河道临时征用地补偿款120000元,线路整改补偿款250000元,村集体山地补偿款100000元。
要求指纹鉴定,严肃处理,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长韶娄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当时是由村上统一造表发放的,村民领取补偿款时均签字且按指纹领取,共计22户。涉及到李青秀的补偿款是13年、14年长韶娄十四标项目部临时用地一年的补偿及水改旱的补差,两项共计补偿款是14321元。 对于该事情,应当事人的要求,我镇已申请由湘潭市公安局进行笔迹及指纹鉴定,鉴定目前正在进行中。其余事情镇纪委正在调查处理中,欢迎提供有效线索。
翻江镇人民政府
不知代签是怎么来的!哈哈😄
2018-01-18 11:3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