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湘乡市东山办事处东山村一组村民,12月8号湘乡城建投对东山学校老宿舍楼进行拆迁行动,我家自留地苗木相邻干宿舍楼,12月9号我发现我自留地上的苗木被毁损,树型较好的树被挖掘机挖走,留下几个土坑,现场留下的痕迹系挖掘机所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应该得到保护,我肯请城建投按市场价格行情补偿我损毁丢失的苗木!
经估算,挖走或损毁的苗木数量为:直径8-10cm大桂花树三棵,20年树龄的大罗汉松3棵,挂果石榴树2棵,玉兰花树两棵,一米多高的红桎木树20几棵,一人高桂花树苗50几棵,十年大铁树两棵,良种经济水蜜桃树一棵!
谭亮求同志:
您好!我公司在红网上看到您发出的“湘乡市城建投毁损我自留地苗木,请求合法补偿”一贴后,我公司立即派专人进行了调查核实,查清事实如下:
我公司此次拆迁东山学校老宿舍楼范围不包含您自留地上的苗木,不存在“我公司毁损您自留地上的苗木”一事。同时,我公司也没有挖走您家的苗木,您“树型较好的树被挖掘机挖走”,应属被盗,与我公司无关,请您报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
湘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2017-12-18 17:3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