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邮政近期下文,将员工年终奖4000元揽储任务挂钩,这是典型的违背上级政策损害员工利益的行为,请予查纠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对邵阳邮政的关注。或许您对企业经营规定还不够理解,在此,我公司就您提出的问题及相关政策解答如下:
一、营销任务与年终奖挂钩不违反相关规定。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省邮政公司相关规定,“严禁将营销任务与非营销岗位员工个人的固定薪酬(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和岗位绩效挂钩考核”。年终奖既不是固定薪酬,也不是岗位绩效,不违反相关规定。我公司员工非营销岗位员工个人的固定薪酬和岗位绩效,没有与任何营销任务挂钩,只要岗位履职到位,均是按月发放,没有扣减。
二、年终奖的发与不发,发放标准,与企业经营状况密切相关。若企业发展不好,就不得不减发年终奖,甚至不发年终奖。因此,为促进企业发展,拿出部分年终奖与重点业务发展挂钩,既在理,又在情。
三、我分公司今年将适当提升员工年终奖金额,若员工完成营销任务,将拿到更高的年终奖;完不成营销任务,也只是较去年稍有下降。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邵阳市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冲一天200万元的邮储余额,就奖励4000元,请问这一天它能创造多少效益?呵呵,不可能比信用卡透支的利息还高吧?营销任务与年终奖挂钩不是不可以,但挂钩的金额不能超出营销实质产生的效益吧?
还有一些荒唐做法不提也罢,这些做法的根源在于政绩工程。如果这笔奖励款从员工福利项目支出,那么这种做法对揽储能力不足的职工是一种利益损害。如果是从业务宣传费用方面支出,那就是虚列成本、在慷国家之慨。
2016-12-20 12:29: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