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娄底市各级领导,我叫刘艳萍,女,现年47岁,离异单身,右下肢单瘫左下肢断裂了2根24公分的神经,结肠癌病人。新化县上梅镇在拆迁安置中弄虚作假,一次次忽悠欺骗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拒不执行党和国家规定的拆迁政策,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离间挑拔我与我父亲我弟弟之间的关系,害得我与亲人之间的关系严重破裂,有家不能回?其中,上梅镇某些领导干部居然公开对我说:女人根本就没权力享受拆迁安置政策?
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一丶本人是单独户口,根据《娄底地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条例》娄改发[2016]13号第五章第四十条规定,凡系单独户口按70平方米/人的面积安置;二、本人属独生子女户,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第二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效益,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增加1人份额;三、本人系单身,(今后要结婚有配偶)在征地拆迁安置中,凡属单、寡、独丶孤应增加1人份额;四、中央政第三令五申规定一户一宅政策;请问上梅镇镇政府及白沙洲路指挥部,你们分给我35个平方让我怎么建房,我弟看我可怜,愿意给我出钱再向政府购买35个平方,以保证我这做姐姐的能有个遮风挡雨的挂袋子的地方,让我不要再到外四处流浪无家可归?可是我们的全心全忘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却处处刁难设置障碍?党政干部本掌握和运用人民委托的公权力,理应对宪法法律有深刻的了解,并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和悍卫国家规定的政策与宪法,领导干部更应该法治,民主?以上四条理由,我强烈请求新化县上梅镇镇政府拿出国家规定的政策及法律依据来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投诉人:刘艳萍,电话,13723812468
刘艳萍: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镇主要领导已多次接访并答复了你,但由于相关政策的规定,目前无法达到你的要求,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可书面报告至当地社区进行反映,在我镇的能力范围内我镇将积极解决你的相关困难,希望你能理解和支持我镇的基层基础建设。
上梅镇信访办
2017年7月11日
2017-06-30 1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