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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医药总公司总经理拉帮结派、结党营私,侵吞国有财产

2018-10-11 15:20:32发布30次查看
关于花垣县医药总公司总经理、湖南湘源植物生化有限公司经理覃连成拉帮结派、结党营私侵吞国有财产、资金和扶贫项目款的情况举报:
花垣县医药总公司下属有花垣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和湖南湘源植物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源公司)。
1999年至2003年花垣县医药总公司、湖南湘源植物生化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覃连成就勾结原花垣县农业银行行长吴德丰等人,竟行贿拉拢上层领导谋取保护,以花垣县医药总公司和医药公司的名义向农业银行花垣县支行违法两笔贷款后,覃连成伙同其亲属和其亲信代素梅、余灿新,在2003年侵占花垣县医药总公司在解放初期(公私合营)期间,由花垣县财政出资,以公益事业为目的建设的医药仓库五栋和药品加工车间一栋,以上财产几十年都由花垣县药材公司管业。可是覃连成一伙人拆除了药品仓库五栋、土特产药品加工炮制车间一栋,在拆除仓库的4亩多土地上修建了七栋豪宅。豪宅由下列七人占有:覃连成(医药总公司总经理)、覃连克(覃连成三姐)、钱三(姓名不详,现工商局负责人,系覃连成姐夫的三弟)、代素梅(医药总公司副总兼财务总监)、余灿新(医药总公司副总)、冉茂元(医药总公司常务副总)、吴德丰(花垣县农业银行原行长)。圈地建房后还聘请保安,戒备森严为上述七人把守大门不准外人入内。覃连成等人侵占以公益事业为目的建设的医药仓库和土特产药品炮制车间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占社会主义公益事业财产罪。由于覃连成身性霸道而且又有地方保护伞的保护,针对覃连成侵占国有资产,违害社会主义公益事业的行为群众敢怒不敢言,更不敢举报。所以案发后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覃连成骗取扶贫开发款的行为曾经被依法查处过,因上层领导的操作查处不了了之。
2、1998年12月至2004年,覃连成以湘源公司的名义到农业银行花垣县支行贷款11笔,另以花垣县医药总公司的名义到农业银行花垣县支行贷款50万元,又以花垣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到农业银行花垣县支行贷款186万元。以花垣县医药总公司和花垣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向农业银行花垣县支行的贷款,湘源公司出面向农业银行花垣县支行提出展期,申请农业银行花垣县支行将此2笔贷款转由湘源公司为借款人。以医药总公司和湘源公司的名义对此2笔贷款作为担保人与农业银行花垣县支行签订展期协议,以上13笔贷款为3450万元(叁仟肆佰伍拾万元)。
3、覃连成采用上述非法手段得到资金后成立自己的私立企业,取名为湖南恒远植物生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远公司)将恒远公司设立在湘源公司厂内,将国有湘源公司的国有场地、仓库、原材料、生产车间、实验室、生产技术资料等全部资产侵吞归恒远公司所有,所得利益全部归覃连成及其亲信受益。
覃连成为中饱私囊,侵吞国有资产竟勾结花垣县农业银行原行长吴德丰,以非法手段非法使用湘源公司和医药总公司的国有资产作抵押,套取国有花垣县农业银行资金发展恒远公司生产经营。伙同亲信、网络社会闲杂人员参与管理经营,收买保护伞。以覃连成为首设置国有湘源公司和私立恒远公司二个单位的财务帐本,盈利记入恒远公司,将亏损记入湘源公司。致使花垣县医药总公司和湘源公司数千万元国有财产和资金流入自己的腰包使其暴富。对一批有正义感行为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实行开除公职或作待业自谋生活出路自交养老金的处理。覃连成串通上层领导调入县经济局担任主任科员后,以其三姐覃连克的名义,伙同其亲信成立恒远公司,委任余灿新担任湘源公司总经理和医药总公司总经理,拉拢腐蚀官员,并利用在审计局工作的亲属进行不恰当审计后,以租赁湘源公司为借口,由覃连成主持恒远公司的生产经营垂帘听政,暗箱操作,到湘源公司和花垣县经济局的两个单位领取工资,并主持恒远公司的工作大发不义之财。
4、1999年至2003年,医药总公司下属国有湘源植物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在政府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大力抚持下,购买了生产医药成品的原材料红三叶、贯叶连翘、生姜等所需要的物资,经营状况甚佳,经济收入十分稳定。
2004年青蒿素在国际市场价格突飞猛涨,湘源公司为了满足客户需求,收购了一千多吨青蒿原材料(每公斤7元,每吨7000元)。2005年青蒿素在市场更加供不应求,于是,湘源公司法人覃连成以及代素梅、余灿新为了达到侵占国有湘源公司的资产竟结党营私策划侵占国有资产和资金方案,覃连成的一伙人使用国有湘源公司的资金在湘源公司厂内的土地上扩建湘源二车间后,将湘源公司二车间擅自更名为自己的民营企业恒远植物生化有限责任公司,达到了饱中私囊的目的。2005年9月15日在工商局注册,注册资金为300万元。据息覃连成以其三姐覃连克的名义担任恒远公司法人代表,占有股权50%,财务总监代素梅占有24%股金,生产副总余灿新占有17%股金,其他小股带有强迫性,命令职工每人出资现金(3000元—6000元—9000元)不等的股金,从那时起湘源公司厂里的场地、生产车间、仓库、原材料、生产技术、知识产权等等全部资产被侵吞归覃连成、代素梅、余灿新私人的恒远公司所有。
5、据息覃连成利用扶贫资金号召花垣县长乐乡、道二乡、麻栗场镇和花垣镇农村村民种植青蒿(青蒿素原材料)虚报种植面积有一万余亩,实际种植只有一千五百亩左右,骗取了扶贫开发款。并且还侵占花垣县医药总公司在花垣县吉卫镇的药材基地,到花垣县国土局变更登记在恒远公司的名下。
6、覃连成还使用湘源公司和恒远公司二个单位的财务帐本、盈利记入恒远公司,有意将亏损记入湘源公司,从而使医药总公司和湘源公司数千万元国有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变相流入恒远公司,使医药总公司和湘源公司造成负债累累,而恒远公司的盈利直接落入覃连成等一伙人的腰包。
2006年至2007年,覃连成等一伙人以国家扶贫开发专项资金扶持湘源公司为由,从农民手中收购用于生产医药的原材料青蒿将近400多吨(每吨5000元,每公斤5元),同时恒远公司也收购青蒿原材料200多吨。由于青蒿素(医药成品)在国际市场价格猛跌下降,财务总监戴素梅吩咐财务部长蒋秋生命令吴洪明(仓库保管员)将恒远公司入库的200多吨青蒿在恒远公司帐上冲红字,将上述200多吨青蒿以验收单的方式记入湘源公司帐上。无形中使湘源公司青蒿原材料在账上突然增加了200多吨,迫使湘源公司增加负债包袱。
7、2008年12月份至2009年1月份、3月份,覃连成、冉茂元需要资金,将湘源公司国家扶贫开发专项资金收购的青蒿(生产青蒿素的原材料)520吨,共计39车,以每吨3000元的廉价卖出,当时由供应部副总宋胜负责,并监督吴洪明发货,将仓库内和外租仓库内的青蒿运至长沙,由龙胜涛在长沙销售。据息,这次倒卖销售的青蒿得到资金约有160余万元被覃连成和冉茂元侵吞,其中亏损转入湘源公司冲帐。
8、2007年至今生产虎仗产品在市场价格非常可观,恒远公司侵占湘源公司厂房和资金,每年的利润在500万-1000万元之间,净赚归覃连成与其同伙受益。
2012年,医药总公司、湘源公司法人代表覃连成在花垣县经济局退休后,为了逃避侵吞国有财产和资金的罪责,达到长期中饱私囊,竟暗箱操作,拉拢腐蚀官员,促使其亲信余灿新顺利当上医药总公司总经理和湘源公司经理,并利用在花垣县审计局工作的亲属进行不恰当审计后,以租赁湘源公司为借口,覃连成垂帘听政,由覃连成的恒远公司长期霸占湘源公司厂房及公司所有财产及资金从2005年至今大发不义之财。造成花垣县医药总公司负债。花垣县医药总公司价值数千万元的临街三层办公楼以及十间门面和几十余亩国有土地,湘源公司药厂和机械设备,医药经营门市部的全部资产被州法院以廉价的1000余万元迫卖,造成国有财产流失。覃连成一伙人的所作所为已构成侵吞国有资金罪、国有资产流失罪、资金来源不明罪、洗钱罪、打击报复罪的构成要件。覃连成伙同其同伙达到了侵占国有财产和资金的目的,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迫使花垣县医药总公司负债累累,已经濒临倒闭,职工失业生活贫困。医疗卡经常被冻结,丧失了医保资格,使年迈有病的职工得不到及时治疗,从返贫困。为此,我们全体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群情激愤,为惩治腐败,打击犯罪,挽回流失的国有财产和资金,我们恳请政府拯救花垣县医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出路,请求政法机关对覃连成等团伙成员的犯罪事实依法立案查处,并绳之以法。为此,特依法举报。
举报人签名如下:
这道出了所有花垣医药公司职工的心声,由于在本地投告无门,希望能借助媒体的力量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为我们老百姓讨回公道。
有些实事说的很清楚了,不知道哪级纪检音门能查实了。
怎么不见相关回复呢?
这道出了所有花垣医药公司职工的心声,由于在本地投告无门,希望能借助媒体的力量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为我们老百姓讨回公道。
楼主稍安勿躁!医药是全国性的腐败!中国特色!
没有消息了吗!
2016-08-10 16: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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